火狐狸虽然很难寻,但可是狐狸品种中最常见的一种,质量好的能卖上几百两银子,他一口气要一千两太过离谱。
玄狐听到后更是哇哇大叫,说什么那么丑的毛色一百两银子都给高了,还要一千两,抢劫呢吧。
长孙胤勾着唇看了那男子一眼,从怀中掏出一叠银票递了过去。
“一千两银子,这狐狸皮爷要了!”
说完之后将银票放到了那男子的手中,将火狐狸的皮毛捡起扔给玄狐,转身就要离开。可就在他刚往前走了一步的时候,突然感觉到凌厉的杀气!
“它是墨儿最喜欢的,现在墨儿死了,它要下去陪着墨儿。而你!也是她喜欢的。”
那男子声音很难听,说话十分吃力,可这几句话说得却很迅速。但比他说话最迅速的,当属他手中的剑。
到了北荒之后,长孙胤还未遇到过对手,这个男子是第一个让他感觉到危险的男人。
男人气势凌厉,目光中溢满浓烈的杀气,就好似地狱中走出来的勾魂使者,他盯上的人绝对逃不掉!
两个人打起来之后,整条街都乱了起来,那些小贩们全都丢下东西逃离,熙熙攘攘的街上很快就只剩下玄锦在那里围观。
“啧啧!看不出来嘛,到是挺能打的。”
玄狐开心的抱着火狐狸皮看着打斗在一起的两个人说笑着,丝毫不感到意外。
因为在他说想要那只火狐狸皮之前,便察觉到了那个男人身上的杀气,也知道了他心中必杀长孙胤的决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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