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之峰被一群乞丐绑架了。
这找谁说理去?
等到麻袋终于被摘下来,李之峰也不知道自己被带到哪里了。
反正,周围全是乞丐。
他妈的,落到乞丐窝了?
“扑街仔,你还认识我吗?”
一个穿着新衣服的乞丐忽然骂了起来。
嗯?怎么那么面熟?
再一看,可不就是被自己打晕的那个乞丐?
倒了霉了。
李之峰就打晕了这个乞丐,伪装一下自己,谁想到还惹出了这样的麻烦?
“你,你认错人了吧?”李之峰寻思着对方反正没有看到自己面孔,抵死也不承认就是了。
没想到,疤瘌头一指李之峰身上的衣服:“扑街仔,那是我的衣服,你当我不认识?”
那么破的衣服也能认识?
李之峰无语了:“我是一个作家,想要写个关于花子的文章,所以不得不如此。小兄弟,我不是给你钱赔偿了吗?”
“写书的没一个好东西,我呸!”谁曾想疤瘌头却不依不饶的。
“我们是叫花子,可叫花子也有叫花子的尊严吧。你给他钱,早晚会用光,用光了,还不得继续讨饭?”
正在这个时候,一个人走了进来。
我们是叫花子?
你是叫花子?
这人估计有五十左右,穿着马褂,挂着一块怀表,戴着一副眼镜,手指上还有两个大金戒指。
一看,衣冠楚楚,哪里有半点叫花子的样子?
所有的乞丐一看到此人,立刻表现的毕恭毕敬的。就连疤瘌头也不做声了。
这人走进来,大咧咧的在屋子里唯一的一张太师椅上一坐:“在下高英澜。”
李之峰“哦”了一声。
这谁啊?没听说过。
他不知道的是,这高英澜在广州,也是一个名人。
他一心想要效仿陈起凤,再次一统广州丐帮。
他从十八岁开始,花了三十年的时间,大大小小的吞并了广州数十个大大小小的丐帮帮派。
如果不是战争爆发,广州还真有可能出现第二个乞丐皇帝。
丐帮帮主可不是穿的破破烂烂的,不但不穷,而且很有钱。
丐帮的产业多。
除了主业乞讨,副业也从陈起凤开始就被淋漓尽致的开发了出来。
什么帮人哭丧,新店开业,助拳斗殴,都少不了他们的身影。
广州民风剽悍,各村常有械斗。如果有哪两家人起了冲突,要找些人帮帮场子、充充门面,丐帮自会安排一些身体健壮,颇有些拳脚气力的乞丐前去。
这些好勇斗狠的乞丐本就无家无室,无牵无挂,今朝有酒今朝醉,有了今天没明天,打起架来自然是无所畏惧,实在好使。
当然,如果主家真用折了弟兄的性命,那也是要向丐帮缴纳一份昂贵的安家费的。
所以,大大小小的丐帮帮主都很有钱。
他们又不用亲自出面乞讨,自然穿得风光。
眼看着李之峰不认识自己,高英澜知道他是外地来的,也没在意。
他上下打量了一下李之峰:“你是打伤我兄弟的?”
“是?”
李之峰坦然说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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