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在目前的情况还算是十分的稳定,并且因为金瞳自己本身的明悟,可以说在此时此刻,绝对算得上是开了窍了。至于突破,就不再是什么十分困难的事情,甚至可以说无比稳当。足以在这个时候突破到九段冥始的境界!
大概只是过去了半个月的时间,金瞳就依然突破到了九段冥始,这也确确实实是金瞳那优越的资质,再加上因为界之心和龙珠的协助之下,金瞳才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,将修为突破到九段冥始!也就是因为达到了九段冥始的境界,此时的金瞳,甚至感觉到自身,跟之前完完全全的不同了!这一点,也足以表明如今的金瞳,可以真正意义上的,影响到冥王那种层次的存在!
当然金瞳也不傻,也知道在这个时候,自己还是需要再使用天机之术,来看一看,这其中,到底是怎么回事!或者说,是否可以在短时间之内,真正意义上的做到发现其中的计划,从而提前做好准备。
因此在金瞳使用了天机之术之后,足足用了三天的时间,最终才算是付出了一定的代价之后,多多少少勘破了其中的一小部分。不得不说这也已经非常的不容易。要知道对象可是那足足九个冥王级别的强者,共同合作之下屏蔽地冥界天机!尽管他们不是天机师,但是,因为其强大的实力,想要做到这一点,也不是太困难的。至少还是做到了这一点!若不是因为金瞳的修为,直接从四段冥始境界,直接硬生生突破到了九段冥始境界,足足横跨了五个小阶段。怕是也绝对无法做到这一步的。毕竟其对象实在是太过强悍了一些,真的非常的困难,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!
好在情况还算不错,金瞳在如此短的时间之内突破到了这样的境界,也算得上是天赋异禀。最终也可以说真正意义上的突破了冥王的封锁,最终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。尽管只是一小部分,但是,却也算得上是比之之前,要好太多了!可也就是因为金瞳知晓了其中的一些部分,才明白这绝对算得上是对于人界的一次杀招,甚至,是绝境中的绝境!金瞳没有想错,对方确实打算直接动用十殿冥王,一同对人界出手!并且,其附属的冥族大军,也足足有两百万人!可以说,真正意义上的全军出击了。基本上一个不小心,就会全军覆没!要知道对方确实太过强大了一些,金瞳也不敢去小看任何一个对手。更别说还是足足十个冥王一同出手,基本上就没有打算留他们人界活路!
但好在金瞳因为是提前知晓了,所以,才不算太过让人难以接受,也算是可以真正意义上的做到应付那强大的十殿冥王!对此,金瞳也是深思熟虑之后,才决定,自己必须要做出一件大事!这一次,自己,也必须要提前,做好万全准备。尽管最终是否能够发挥多少作用金瞳自己都不清楚,甚至也不敢去保证,但是,只要自己全力以赴,那么,就一定可以有一定的效果的。对此,金瞳也是没有丝毫的犹豫,算算时间,还剩下最后十天了!十天之后,冥界就会出动!自己,也必须要在这十天之内,布下一个绝世大阵!
可以说此阵绝对是跟之前自己所布置的阵法完全不同!也是当初玄灵教授自己的,可谓是三界第一大阵!但是,因为自己修为太过弱小的原因,想要完全发挥出此阵的威力,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!可是,就算只是发挥出其中五成的威力,就已经足够了!因为此阵,是可以威胁到冥王这种层次的存在的,而只要小心一些,完全就机会,也有办法伤到冥王那种存在!对此,金瞳也就更加不需要太过担心目前的情况了。
但是,这所需要准备的东西还是很多的,可以说想要完成这个大阵,就凭借目前金瞳的能力,依旧是非常的困难,甚至可以说几乎不太可能。但好在自己身边还有月儿在,还有易沧涯在,拥有这样的战斗力,自己想要布置此阵,也就不是不可能的事情了。当然了,其中所需要付出的代价自然也是非常巨大的,甚至可以说需要很多很多的资源!多到让人无法想象,难以理解的程度!但是,金瞳一点都不心疼,也根本就不心痛!毕竟这对于他而言,本身就是身外之物,只要可以有作用,无论是什么,那都无所谓,反正对金瞳而言,这种事情,真的,一点都不在乎的。
最后金瞳也是因为这一次的天机之术,可谓是有着非常巨大的收获!也就是因为有着收获,所以,金瞳才可以想办法,去尽可能的帮助人界,去对抗那强大的冥界大军!尤其是其中那十殿冥王,可以说是自己首要的敌人,若是无法拖住这十殿冥王,那么一切的一切都不过是空谈罢了。光是一名冥王,就足以解决掉所有的人族!如今的人族,确实没有办法去抵挡住冥王这种层次的攻击了。
金瞳直接就找来了易沧涯和曼月儿,至于其他人,金瞳根本就没有去找,因为完全就不用找的。虽说这样很是残忍,但事实上就是如此,就凭借如今人族的实力,真的,其他人上了,也不过是炮灰罢了,根本就是没有任何的用处。但是有他们二人,其中最差的,也足足拥有着半步神王的实力,也就是达到了半步冥王,这样的实力,还是可以的。更别说曼月儿这样远超冥王战斗力的存在了,有这样的存在作为协助,三个人,自然也就有机会,完成这个绝世大阵!称之为三界第一大阵,甚至可以说是最强大的杀阵的,通天绝地大阵了。而且金瞳也相信,只要有这样的阵法存在,那么想要去对付强大的冥族,甚至是那十殿冥王,也不再是童毯,也不再是说着玩了。因为此战才是他应该做的事情!
广告位置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