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场大火,将乐清城的天空照的透亮。
这场大火,很快惊动了乐清县衙,所幸着火的地方距离县衙不算太近,乐清县令应昭收到消息之后,几乎跑出了县衙,带着县衙里的所有衙差,赶赴现场。
他们到现场的时候,大火已经彻底烧起来了,现场还有一些桐油的味道。
一众县衙的官差扑向沈毅卧房的时候,正好看到一个壮硕的汉子,背上背着一个人,硬生生从火场里冲了出来。
这汉子冲出来之后,已经受伤不轻,片刻之后,直接躺在了院子里,昏厥了过去。
与此同时,七八个身着便衣的汉子,几乎同时冲入了院子里,这些汉子探察了地上躺着的两个人的伤势之后,其中两个人飞奔出去,而其他人则是把两个人给护在了中间,每个人都面色严肃。
探察了一番情况之后,余下的内卫把地上的两个人抬了起来,转移到了一处安全的房间里,然后四个内卫在房间里守着,两个内卫守在门口,禁止任何人进入。
这个时候,应县令刚刚到场,他看着这些汉子,虽然心里有些犹疑,但还是大着胆子靠近,他还没有靠近沈毅所在的房间门口,就被几个汉子伸手拦住,一个汉子怒视了应昭一眼,喝道:“退开!”
等闲人被这么一喝,说不定就要吓得肝胆俱裂,但是应昭毕竟也是两榜进士,与沈毅同乡同年的标题命官,他只是退了两三步,便抬头看向眼前的汉子,沉声道:“我乃乐清县令应昭,你们是什么人?”
“方才底下躺着的,可是我江都的沈七郎?”
这汉子闻言,深呼吸了一口气,但还是满脸严肃,低喝道:“内卫办差,闲杂人等不许靠近!”
“近身五步,兵刃加身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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