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有蛇——”
营地旁,带着队伍巡视的孙程,眉头一皱,立马喊起。
瞬间,跟在他身后的十几名士兵就严阵以待。
“你们俩去看看!”被护持着稳当的孙程,这时打开众人的保护圈,点起俩人去看看。
“头,是响尾蛇!”一人松了口气,指着草堆道:“尾巴能摇响,灰蒙蒙的扁头,咬人可狠了!”
“能吃吗?”孙程眯着眼睛问道。
“能!”士兵满口说道:“在北美这边,都是把头去了,再去尾巴,烧一堆木头,然后把蛇剥皮放在沙堆里,两三个小时就熟透了!”
孙程这才笑道:“好嘛,连吃法都研究透了,行,多抓几头过来,到时候分给兄弟们吃!”
“是!”
当兵吃粮,可不是顿顿吃肉,能得免费肉食,这是真值了。
见众人露出笑容,孙程这才带着继续巡边。
不时地,他停下了脚步将鞋里的碎石头甩下。
从天津到盐枭,又到北美,孙程觉得自己的那个瞎子老爹说的没错,青云直上阿!
回到舒王麾下,立马就成了队正,不提盐枭时赚得钱,就说这官位,不比当年的税丁强?
老爹也被他带到了北美,这是他这群王府护卫的特权。
“这鬼地方,叫什么蒂华纳,忒难记了,也没几个人影,到处是沙子,占了何用?”
他思量起来:“或许那墨西卡利是个好去处。”
“吴小六,你这家伙又在吃什么?”
一行人围绕着港口转悠,找了三五条响尾蛇,忽然就看到不远处燃起了白烟。
孙程定目不一瞧,只见吴小六带着一群士兵在做饭食。
架子上烤着一只狼和几头海鱼,薄石上则滋滋响着绿色的仙人掌。
“哪里来的狼?”孙程也毫不客气,一屁股坐下,撕块肉就吃了起来。
“这里遍地是沙子,畜生比人多,我随便拿条海鱼就钓到了这头孤狼。”
吴小六嘿嘿一笑:“再不济,咱还有火枪,狼群来得也得在咱们这歇下。”
瞧着这二十来人短打的衣服,犀利的火枪,孙程点点头,招呼身后的士兵就地歇息。
“你这哨探日子倒是快活,没有拘束,累了就歇,饿了就吃,比我这巡逻强多了。”
“屁!”吴小六反驳道:“老子在这沙漠里走动,吃着沙子晒日头,别提多苦了。”
“这几日我算是瞧到了,这蒂华纳就他么是个渔村,比天津我曹個庄都不不如。”
“附近百里,只有十几个小村子,加一起都没千人……”
孙程点点头:“确实,这里遍地荒漠,吃水都困难,不及大明一镇。”
“更别提还有蛇虫一类偷袭,普通人甚至以仙人掌为食,我看这地界很适合流放,堪比象鼻半岛(堪察加半岛)。”
吴小六表示认可:“听说象鼻半岛得大半年憋在房里熬着,那么苦寒之地罗刹人都惦记,真是贪婪呀……”
就这样闲聊着,不一会儿马蹄声起,众人忙起身,个个伏身探目起来,吴小六等更是直接上马,东西也不吃了。
孙程推至后方,临近一匹探哨附近,左右环顾。
“呼!”吴小六松了口气,笑道:“是咱们的人,没事了。”
话虽如此,但众人仍不敢懈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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