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到这种马,刘名轩正在自己的行营之中一脸的黑气。
摩洛哥是阿拉伯人的地盘,在大明人眼中,这些人就是奥斯曼帝国的一部分,当然还是有些许区别的。区别有多大。大明的人分不清,就是白名鹤搞不清楚。总之白名鹤没有打算伸手,所以让给了葡萄牙的阿方索五世。可当刘名轩意识到这里的好处之后,认为白名鹤也有糊涂的时候。
刘名轩心中不爽的最大一个原因就是,马。
那怕他是水师提督,他也希望自己的部下有足够的马,特别是这种速度极快的轻型马。
来自葡萄牙的一位公爵正在和刘名轩谈判。
“一匹马,只需要两只火枪。长火枪。”葡萄牙人开出的价位,从某种意义上来说。不算贵,毕竟他们死了不少人,而且在西北非打仗消耗着巨大的资源,在非洲殖民地被大明人抢走之后,他们更需要大量的补给。
“三万匹,只有一万只火枪。其余的你们再选吧。”刘名轩冷着脸回了一句。
有书吏把刘名轩的话翻译过去了,葡萄牙人不怎么满意这个结果,因为火枪作战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,而且比起弓箭更容易训练。一个优秀的弓手训练的时间至少是火枪的十倍,而且并没有火枪的杀伤力强。
当然。这个是指大明的火枪,不是指他们自己的。
“尊贵的将军,如果没有火枪的话,可否换一些火炮呢。就是那种集束式轻火炮,用来对付敌人步兵或者是骑兵的。”
葡萄牙人想要的,就是十二只炮管连在一起,扣一次板机就能来一次连射的。直径达到四厘米,纸壳装药,加上一枚铁包锡炮弹的大明版小排炮。这种武器对付骑兵,绝对是上等利器。
射程远,密集性高,特别是对于那些集团冲锋的敌人,有着极大的杀伤力。
“奥斯曼单兵大火枪你们要不要。”刘名轩又想到了那一堆战利品。
奥斯曼火枪口径三厘米左右,按大明的计算就是一寸,得到这批战利品之后,大明人作了改造,用的是前装弹。一样是大明的那种集束连炮的小号弹,加上了后击燧发。这种枪太重,单兵根本就举不起来,所以带着一个支架。
“要!”葡萄牙人见过这种枪,西班牙人买过,射速慢,射程远。
坚苦的谈判过程,就为了三万匹马,刘名轩感觉到这次的交易付出的有些多了,如果当初由他来负责对付摩洛哥这一块地方,那么这些战马就是战利品,而不是现在需要交易的物品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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