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正和我不谋而合,跑路他没有选择风景优美的地方,他也想找一个混乱的地方。【】;;;;;;;;然后用他这一条烂命闯出一番作为。
当然,我肯定不会说王正是烂命,这话是他自己所说。他当时落魄不堪。身无分文,所以,他就算死,也要把他这条烂命发挥到极致。
当初我干掉孔经理的时候,我想过去zh县发展,可是我们市离着zh县还不足百里。杀了人跑路,zh县肯定不是首选。
可是王正却选择了zh县,一来,他不想离开我们市,他要时时刻刻的关注着f4,若是有一天真的毫无退路了,他想干掉f4,然后一死了之。二来,是一个看似很简单的事情,可是却把王正给难住了,他身上一分钱也没有。
王正在施工队长搜查了一遍。但是并没有找到钱包,毕竟是杀了人,王正不敢耽搁太久,然后便慌忙离去。
王正并不是在市里。是在另外一个县城,离着zh县近一百五十里地。他没有钱,只能步行前往。
说到这里的时候,我忍不住插言问王正,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,最起码我可以给他打点钱。王正笑了笑,苦涩的说,在工地上的时候,他为了吃饭,早已把手机卖掉了。
我知道这只是王正的借口,他人心高气傲,越是落魄,他越是不会依靠别人。我想当时,王正要是碰到熟人。他肯定会躲着走吧。讨长东巴。
王正不敢走大路,只能走羊肠小道。本来一百五里地的路程,他最起码得走了二百里以上。当他赶到zh县已经是三天之后了。
在这三天之中,王正滴米未进。只在最后一天的时候,在路上看到有养蜜蜂的,王正实在是饿的不行,他便偷了人家一罐蜂蜜。不过却被养蜂人看到了,一般在路上养蜂的人,都有养狗的习惯,那狗好像是被训练过,追着王正咬。
被狗追出一里多远,大腿更是被咬了好几口,腿上涔涔的往外流血。看着手里的蜂蜜,王正再一次流下了眼泪。他心里一肚子的怨气。举起那罐蜂蜜,就仍在了地上。
哭了一会儿,王正恢复了一丝理智。他被逼迫的人不人,鬼不鬼,王正反而下定了决心,不管如何,都要活下去,他的求生前所未有的坚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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