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我越是不让梅花做这些下人做的事,她就是越伤心,认为我觉得她没用。
后来我仔细想想,一个时代所处的大环境,单凭一个人是无法改变的,有句话叫做入乡随俗,就是这么个道理。我来到这个时代,就得顺应这个时代的规律。
“公子,这一次就让我帮你吧,好吗”梅花轻声问我。
我摇头,说:能当上锦衣卫千户的,岂能是凡人这种事太冒险,我还是再找一个人吧。
梅花说:那公子找谁
这话给我问住了,我还真不知道该找谁,停顿了片刻后,我说:如果可以的话,我打算去烟花之地寻找一番。
重金之下必有勇夫,在高额回报之下,不止有勇夫,更有不要命的女人。
只是这些女人如果知道要刺杀的对象是锦衣卫千户的话,恐怕就没人敢接这个任务了,这种事要是传出去,那是诛杀九族的。敢杀锦衣卫这是对皇权的藐视。
现在文刀凌云已经被戴着黑色斗篷的高手给救走了,几年之后就是我的心腹大患,我必须要在他彻底成长起来之前干掉他,所以我要借助皇权,借助锦衣卫的力量,可以说,我越早成为锦衣卫,就越好
我对梅花说:我先回老家一趟,取点东西,你这几日就在家里等着我,不要出外走动,等我回来。
梅花说:公子,我想跟你一起走。
我说:这一趟路途遥远,会很辛苦的。
梅花说:那我也愿意跟着公子,服侍公子。
我想了想,让梅花一个人留在家里也确实不太安全,这就点头,说:那就一起走。
我这个人,喜欢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,简单明了的说,就是办事急,当天下午,我就直接租了一辆马车,朝着伏牛山地界赶去。
掐算了一下时间,按照这个速度的话,赶到伏牛山,至少得半个月之后了,就这,都得加急了速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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