哎哟,来的还挺是时候。
我走在小镇上之时,回头率百分之两百,因为我的服饰跟他们的是完全不同的,明朝服饰跟唐朝服饰是差不多的,可我呢
下身黑色牛仔裤,外加一双黑色军靴,上身穿着一袭黑色风衣,穿风衣的原因并非是想耍酷,而是风衣里边可以藏很多武器,例如弹夹,飞刀。
几乎所有人都会朝着我的身上看一眼,这给我看的挺尴尬的,进了一家酒馆之时,我刚一坐下来,那小二就盯着我,傻了。
过了好一会,才让手中的白色抹布甩到肩膀上,对我笑着说:这位爷,您吃点什么
说实话,我还真不知道该吃点什么,我看向了邻桌,指着他们说:他们那桌子上的,都给我来一份。
“好嘞,一碗阳春面,半斤酱牛肉,一壶女儿红。”店小二吆喝着离开了。
吃饭的时候,仍然是一群人围着我看,甚至刚才大街上一群小孩子,此刻都聚拢到了酒馆的门前,排着队,堵着门,一个个瞪大了双眼,呆呆的看着我。
他们是真没见过这种衣服。
我招手喊来了老板,老板一边往我这走,一边说:这位客官,您有什么吩咐
明朝的普通百姓,穿着打扮还是很随意的,这老板都上带着一个头巾,很是和蔼,我说:这附近哪里有驿站我想赶往京城。
没等老板说话,我又从怀里抽出银票,说:能帮我换一张零钱吗
我递给老板一张最小面额的,一千两银票。
酒馆老板刚看了一眼,立马瞪大了眼珠子说:客官,您您这是从哪弄的银票
酒馆老板的脸色都变铁青了,我内心中吓了一跳,心想鬼王可别是从哪些特殊渠道弄来的,到最后把我定义成小偷,还没干掉文刀凌云,我就先被官府砍头,那可就太蛋疼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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