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阳骑马在曹端不远,远远的看着这骑奴。
司马曹端得意扬扬的用马鞭指着突厥骑奴马上挂着的行囊,取那行囊来看看。
于是,有人扯下行囊,却见这行囊里哐当一下许多东西抖露出来。
有罐头,有果瓶。
还有一些似乎是药品以及一枚精致的匕首……
是罐头……
再见罐头,许多人眼睛直了,这罐头是没开过的,比之此前丢弃的垃圾更有吸引力。
曹端听到身后有人窃窃私语。
“连突厥的骑奴,竟都吃这肉罐头……”
“或许这骑奴,身份高贵吧。”
“你是何人?”曹端上前,手指着这骑奴,用的却是突厥语。
高昌国当初和突厥人为邻,似曹端这样的世族子弟,也是学过突厥语的,只是说的很不好,磕磕巴巴。
可这突厥骑奴被人按倒跪在地上,虽是五花大绑,可骑奴却还是跪着笔直,目光迎向曹端,正色道:“我姓陈,叫陈信!”
说的竟是汉话。
而且说的很顺溜。
只是明明此人……是西突厥人的模样,这是伪装不出来的,草原上的突厥人,相貌和汉人有区别,可能其他人未必能分辨的出,可久在西域的高昌人却是一眼便能看出区别。
曹端一听他会说汉话,显然也有些无语:“你是突厥人?”
“正是。”
“突厥人竟作汉语?”
“突厥人为何不可作汉语?”
这叫陈信的家伙,很硬气,龇牙咧嘴的样子,怒目看着曹端。
曹端勃然大怒:“都已死到临头,还敢狺狺霏霏吗?”
“死便死!”陈信将脖子伸长,一副引颈受戮的样子。
曹端气的不轻,他已感觉到,许多的士卒开始露出许多狐疑之色了,曹端道:“你突厥名叫什么?”
“我户籍上写的就是陈信,陈信便是陈信。这是陈家的赐名,没有突厥名了。”陈信怒气冲冲道。
征服突厥人,已过了五六年,而那个时候,陈信还不过是半大的孩子,现在长壮实了。
只是五六年的时间,对于陈信的改变却很大。
他认为自己能够赐姓陈氏,是一件很光荣的事,这是陈家的姓,而陈家乃是河西之主。
当然,也有不少的突厥人改自己的姓氏为刘,或为李,也有姓崔。
这股改汉姓的风潮,在河西很风靡,突厥人改姓,也比较随意,反正他们觉得谁厉害,便改啥姓,这突厥人里头,陈氏几乎是第一大姓,而李氏第二,刘氏第三。
至于皇族之中,改姓司马的却几乎寥寥无几,显然……便连突厥人都对司马家族有些瞧不起。
曹端眼里掠过了一丝冷色:“你在唐军中,担任何职?”
“我是养马的,征募来此,打探那么高昌的军情。只是运气有些不济,被你们活逮了。”
只是一个最寻常的骑奴。
曹阳心里生出了异样的感觉。
要知道,这个骑奴被五花大绑,可外头的甲胄,可是簇新的,用的是精良的皮革,护手和护膝包括了头盔都是一应俱全。
而这头盔,闪闪生辉,显然……乃是精钢所制。
腰间的佩刀,还有那精良的匕首,无一不精良。
甚至露出甲胄的里衣,分明是一件说不出材质的衣料,看着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,也看得出很暖和。
因为其他的高昌人,在这天寒地冻的天气里,一个个被冻得哆嗦,可这突厥人,却没有太多的寒意。
“这就是骑奴?”
曹端道:“你愿降,你若愿降,便可保你性命!”
陈信想了想,摇摇头:“不愿,非是我不想活,可我陈信受陈氏厚恩,若是不肯图报,便猪狗不如了。你杀了我罢,杀了我,我的妻子和孩子都可在朔方,得到抚恤,他们能过的更好,孩儿能读书,将来可以比我出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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