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只如此……许多商户纷纷来此买地皮,有的要弄茶肆,有的弄车马行。
三叔公高兴得不得了,感觉浑身前所未有的劲儿,当日就将这地皮的价钱统统涨了几倍。
他在这交易所里,如鱼得水,却指示着下头给自己跑腿的陈家人,不能去触碰股市。
交易所是我们陈家开的是没有错,可是你们不能下场,这玩意来钱太快了,一旦沉溺其中,便要消磨掉人的意志。
而至于交易所不远处,则是骠骑府的军营,位置刚刚好,一方面不至操练会吵闹到交易所,另一方面,这里出入不少达官贵人和商户,有了军营在,又可让他们安心。
毕竟……这里头牵涉到的乃是大宗的买卖,难免会引来一些宵小之徒。
五十多个新兵,现在人人穿戴的都是锁甲,个个挑选的都是好马,除此之外,其他的刀枪剑戟,甚至连弓弩,也一律都有。
苏烈要做的,就是每日操练这些将士,从早到晚,从不歇息。
陈正泰自然也会经常带着那薛仁贵过来,如今大家都成了兄弟,自然也就没有太多的客套,一进营,果然看到五十个兵卒,个个壮实了,如今个个骑在马上,正在跑马场上结队奔跑。
苏烈上前道:“大兄,三弟,你们可算来啦,有一件事……”
“要钱?”陈正泰打断他。
“操练比较费马……”苏烈小心翼翼地解释。
“明日再选一百五十匹好马来,可劲着给我跑,千万不要给我省钱,省钱就是看不起我陈正泰,自家兄弟,你问起钱来竟还这般扭扭捏捏的,是不是瞧不起我这做兄长的?”
再一次被陈正泰鄙视地看着的苏烈:“……”
“话又说回来,这马好端端的,怎么就费马呢?”陈正泰一脸疑窦。
“这是当然。”苏烈还未开口,倒是身后的薛仁贵兴冲冲地道:“大兄是不晓得吧,这马成日骑乘,马蹄又不耐磨,时间久了,自然而然这马蹄便磨损了,这马若是失了蹄,便算是费了,再难跑起来。”
马蹄……磨损。
陈正泰感觉这个家伙在逗自己:“你们不给马蹄上马掌的啊?”
苏烈和薛仁贵便都古怪地看着陈正泰。
陈正泰咬牙切齿道:“这就难怪了,如此说来,还真是费马,哎呀,我可怜的马啊。”
陈正泰痛心疾首,就算自己的马多,也不是这样糟践的啊。
好像这个时代,在中原还真没有给马打马掌的习惯,至少现在看来,苏烈和薛仁贵就对马掌一无所知。
而这马掌的用处是极大的,马的蹄子有两层构成,和地接触的一层是一层大约二到三厘米厚的坚硬的角质,上面一层是活体角质。
马蹄和地面接触,受地面的摩擦,积水的腐蚀,会很快的脱落,而一旦脱落,就意味着这马再难骑乘了。
钉马掌主要是为了延缓马蹄的磨损,马蹄铁的使用不仅保护了马蹄,还使马蹄更坚实地抓牢地面,对骑乘和驾车都很有利。
汉朝的时候,中原为了建立一支骑兵和匈奴人作战,汉武帝时期,几乎是砸锅卖铁,从文景之治所积累的财富,到了武帝时期,一下子挥霍一空,即便如此,战马依旧成为稀缺品,
究其原因就在于,战马的损耗速度十分快,为了维持一支足够规模的骑兵,就必须不断的补充更多的新马,骑兵要经常进行操练,要作战,战马的损耗达到了惊人的地步。
到了现在……这个情况也没有改观,因此在大唐,组建骑兵,是一件十分奢侈的事,其中很大的原因,就在于此。
马在这个时代,是最重要的畜力。
不但要用于军事,而且还需用于运输,甚至有些地方,由于耕牛不足,还用驽马来耕地。
而马一旦失去了马蹄,整头马便算是费了。
可马之所以金贵,某种程度而言,就是消耗过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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