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夜,二人都睡不着了,哪怕是寒风凛冽,他们却都在马圈里,看着两匹大宛马,嘿嘿的傻笑。
夜空下,这样的笑声,犹如枭叫一般,听着很瘆人。
这是他们来二皮沟的第一个夜晚。
“有了这马,某这一辈子给陈将军卖命都值了。”薛礼觉得自己没见过什么世面,咧嘴在乐,完全不介意自己卖身给了陈正泰。
苏烈点头:“你力气不小,可会骑射?”
“这是小术罢了,我能飞马百步穿杨。”
“是吗?”苏烈皱眉:“恰好我也会。”
“三百步外,我拿铁弓,能正中靶心。”
苏烈觉得这小子有点吹牛,不过看薛礼认真的样子,他不由道:“这陈将军,真不是凡人啊。”
薛礼很是认同:“是啊,我在河东,没有见过这样的豪杰,那些所谓的豪杰,在陈将军面前,便如粪土一般。”
苏烈从军多年,叹了口气:“我曾给许多将军效力,如你所言,虽也见过几个知人善任的,可即便如此,却无人可以和陈将军相比啊,听说他只招了我们二人来,我看你这小子也是英雄,足见他的眼光非凡。何况他对我们实在太好了,哎……能为这样的人效力,便是死也甘愿了。”
薛礼嘿嘿一笑。
“怎么,你这是笑什么?”苏烈道:“莫非你不肯效死?”
“不是。”薛礼带着一股少年人的浪漫:“只是对我而言,这天底下能杀我的人,一个都没有,我说过我打遍河东无敌手,所以我不会死,自然也就不会效死,陈将军要谁的人头,我割了奉上便是。”
苏烈哈哈大笑:“薛别将这话很有趣,好啦,夜深啦,你早一些去睡吧。”
“你不睡?”
“我睡不着,得在这马圈里和我的马睡一起才安心,顺道也想一想为陈将军搭建骠骑府的事。”
苏烈和薛礼两个人,对于军事的理解是有很大不同的。
比如薛礼……他就比较直接,认为所谓的战争,就是看谁更勇,给他三百骑,他觉得自己就敢深入大漠,杀个七天七夜!
对他来说,什么阵法,什么后勤,都是虚的,冲就是了,人挡杀人,佛挡杀佛。
这种玩法,在苏烈看来,属于没脑子。
当然,某种程度而言,苏烈不得不承认,这种战法对于异族而言还是有效的。
因为和异族作战,本身就是看谁比谁没脑子的过程,一旦你脑子过多,想东想西,可对方已舍命的冲杀了来,还是歇菜。
这种方法最大的弊端就在于,直接碾压的战法,对于主将的要求比较高。
这带头的人必须得是霍去病这样的狠人,碰到了敌人,也不瞎逼逼,直接提刀上马,我比你狠,管你多少人,杀到你害怕为止。
苏烈觉得薛礼是个可造之材,因为这个家伙确实比较狠,尤其是薛礼上了这大宛马,手提一把数十斤重的大刀,挥舞起来犹如旋风一般!
提了弓箭,在策马狂奔时,他竟可连射,还可次次命中靶心时,苏烈就意识到,薛礼的军事观念并没有错,因为这家伙本身就是个怪物。
要知道,人在马上,尤其是这大宛马跑动起来风驰电掣,在高速的飞驰的过程之中,人在马上控制战马都很困难,而你却要做到双手取出弓箭,单凭两条腿来控制胯下的战马,而且还要在这高速移动的颠簸之中,连续开弓,人的体力是有极限的。
所以一般的弓箭手,几乎很难做到连射,毕竟连射的要求比较高,你要将弓拉满,一箭射出去的时候,整个手臂就脱力了,能连射的人,力气都很大,要力大如牛!
连射之后,竟还命中靶心,那就几乎是超神一般的存在了。
这其中的难度,相当于在台风中,还能迎风尿八尺。
可怕,实在可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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