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在辉辰酒店有自己的居住习惯,住的房间相对固定,沈清遥知道他住哪儿。
那个房子里,时忆晗也在。
时忆晗是被手机闹钟吵醒的。
下午四点多还有课,她特地调了闹钟。
醒来时屋里没看到傅宁洲,但看到了他贴在房门口的便签纸,上面是用黑色签字笔留下的文字:
“公司有事,我过去一趟,就在隔壁,醒了给我电话。”
时忆晗伸手把便签纸撕了下来。
傅宁洲的字很漂亮,很标准的行书,刚劲有力,又带着几分落拓流畅的飘逸潇洒,像印刷体般,看着很赏心悦目。
时忆晗学生时代就经常被傅宁洲的字惊艳,羡慕又折服,这是她想学也学不来的飘逸和遒劲有力。
有些人的优秀,是能具体到每一个细节的。
时忆晗已经有好一阵没见过傅宁洲的字,再见时还是倍觉赏心悦目。
她盯着便签纸上的字出神了会儿,收了起来,往屋里扫了眼,果然没看到傅宁洲。
刚才他的便签纸上还标注了时间,出去已经有一个多小时了,估计是真的有急事。
她在家的时候傅宁洲鲜少出去,偶尔出去也一般不会超过一个小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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