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头见到沈知初,厉景深脸上并没有浮现出高兴,而是直愣愣坐在阶梯上看着沈知初一步步走向他。
他眼睛都没眨一下,黑漆漆的瞳孔像是望不到底的深渊。
直到沈知初站在他跟前停下,厉景深像个机器人一般,僵硬地张嘴吐出一串数字。
“第37次了。”厉景深说完这句,睫毛颤抖,目光柔和的看着沈知初,安静平和,不难听出来他声音里带着苦涩。
沈知初却不懂这串数字的含义,语气带着嘲讽:“37次什么?”
“幻觉。”他搬到这里不过54个小时,却看到了沈知初的幻觉36次。
沈知初喉咙一堵,目光错过厉景深看着他身后那一层层的阶梯,又问:“你在擦什么?”
“血,沈知初的血,孩子的血。”厉景深的手都冻红了,手指纤细的人不容易长冻疮,厉景深也从来没长过,可这几天他一直在碰冷水,一直擦地板,双手通红,他那只被拔光指甲的左手,没了指甲的保护指甲红肿,有些地方以及破皮了。
沈知初的手指也曾这样过,那年她失忆什么都想不起来,到了冷天,手指就忍不住发冷发痛。
厉景深的手常年保持温度,总会捂住她的手哈气,温暖她的手指指尖,缓解痛处。
那么温柔的一个人,每次看着她都会忘记,害她成那样的人里,也有他。
总有一些东西,要用消失来证明它的珍贵,一旦消失,那就跟原不原谅没任何关系了,因为一开始你有的现在没了。
失去了,什么都没意义。
厉景深的心就像阴沟里的蛆虫,看着就脏,可谁愿意一生下来就当阴沟里的的蛆虫?阴沟里的蛆虫从来没想过出阴沟,缩在黑暗的地方就那样过了一辈子。
爱一个人对他来说是件奢侈品,他不懂爱,也不敢去爱,可一旦接受,他也可以倾心待人一生。
奈何造化弄人,他还没来得及去学会怎么爱人,那个曾满眼是他的沈知初就不要他了。
他学的太晚,也没人会一直等着他学,何况他也没时间没机会了。
沈知初到这里的时候,满心都是毁灭,恨不得拿出包里的水果刀把厉景深给捅死,可看他现在这幅丢了魂魄的样,她不知道该如何下手了。
厉景深只当她是一场幻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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