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大兴城中和沈光从小玩到大的麦孟才,这回也是第一次上战场,看着这威武雄壮的军阵,显得格外的兴奋,睁大了眼睛,满脸都是跃跃欲试的神色。
而站在麦铁杖另一侧的一人,则是个膀大腰圆,壮如熊罴的黑脸悍将,脸上一块青色的胎记,单手持着一柄开山巨斧,正是和王世充在大兴城外有过一面之缘的悍将费青奴。
费青奴那一团乱蓬蓬的,如同杂草般的胡子动了动,而他的话语也从这团胡子中钻了出来:“将军,我军的行进速度要不要收着点?这样不用等到申时,就可以走四十里了。”
麦铁杖没有转头,他摇了摇头:“我麦铁杖受了陛下的厚恩,委以这先锋之职,又把最精锐的左武卫三个军拨给了我,又有什么理由不为陛下效死力呢?别的军一天走四十里,我们不能这么慢,传我的命令,今天走六十里,以后每天得走八十里,一个月的时间,就得到辽河!”
此话一出,身后的众将全都脸色一变,只有麦孟才哈哈一笑:“父帅,这样最好,看这些大军走得慢死了,还可以走得更快点,不如让孩儿当先锋,率骑兵先行,保管十天就杀到辽河,搭起浮桥,供大军通过!”
麦铁杖的脸色一沉:“你懂什么,还不闭嘴,此乃军机,不是你能参与的,就好好跟在本将军的身边,学着点如何打仗!”
麦孟才不甘心地摇了摇头,闭上了嘴,一边的费青奴的大胡子动了动,说道:“将军。这样行进是不是太快了点,会和后面的部队拉开距离的,万一空档过大,给高句丽军抓住了机会,那可怎么办?”
麦铁杖哈哈一笑。一抬手,那杆铁杖指着川流不息的军队,说道:“我军是精锐主力,兵强马壮,就算高句丽军有二十万之众,也不可能一下子吃掉我们。其实我倒是想要他们主动来攻击我军,若是他们放弃坚固的城池,集结起来和我军打野战,那就可以一举消灭掉高句丽军的主力,省得一个城池一个城池慢慢打了!”
费青奴摇了摇头:“将军。你是要以我们这一支部队作为诱饵,来吸引高句丽的大军吗?这,这是不是太冒险了一点?也不符合陛下的作战方案啊。”
麦铁杖摆了摆手:“将在外,君命有所不受,再说刚才陛下已经说了,我们作为全军先锋,唯一的任务就是全力向前攻击,攻到辽东城下。高句丽的地形很复杂,辽东之地多泥沼淤泥,连好的道路都没有。若是高句丽军看到了我军的强大,一定会吓得缩在城里不敢出来,那样的话我军就得一个城一个城地打过去,迁延时日不说,后方粮草的压力也大,现在我军只带了四个月的粮草。最好一鼓作气,孤军突进。这样敌军一定会调集大军,在辽水一带与我决战的!”
费青奴的眉头一皱:“可是。我军毕竟只有四万左右,听说高句丽的实力不弱,光是辽东一带的军队和仆从部落的骑兵,就不下十五万,若是他们倾巢而出,围攻我军,到时候怎么办?我军可是粮草不济,虽然精悍,但以寡击众,难言必胜啊!这可不是在本国作战,若是万一败了,只怕片甲不得还,还请将军三思!”
广告位置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