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人领命而去,李愔想着该搞点冬小麦的种子了,唐朝时期,北方主要以栗和小麦的种植为主,而且种植都是春小麦,冬小麦的种植并没有推广开来,当时的四川也就是蜀地因为灌溉的便利,则是以水稻的种植为主,没有冬小麦之说。
李愔让金大谦购置耕地就是为了种植冬小麦,继而把冬小麦的种植推广开来,但凡新事物的出现都需要一个接受的过程,蜀地的百姓一开始肯定不会认同冬小麦种植,因为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种东西,怎么会相信?而一旦李愔的土地上收获小麦,见到有利可得,老百姓自然就会紧跟他的步伐。
东宫,李承乾痴迷地望着不远处搭弓射箭的阿史那兰,每当这个时候,他都会觉得生活如此明亮而单纯,仿佛尘世的一切喧嚣都在远离他而去,他就这样看着她,希望此刻化为永恒。
“太子殿下!”杜荷走到李承乾面前,望了眼远处自称阿兰的女子,他知道李承乾非常不喜欢这个时候有人打扰他,但皇上最近正筹备编撰《括地志》,这是一个讨得皇上欢心的机会,东宫有必要去争一争。
李承乾心生不悦,转过头来,看到是杜荷,道:“什么事情?”
“殿下,明天早朝皇上就会在朝堂讨论《括地志》的编撰事宜,魏王和吴王都在联系自己的人准备把这个事情拿过去,我们东宫也不能落后呀,上次李愔的事,皇上已经对殿下颇有微词,这个时候正是赢得皇上欢心的时候!”
“一部记录地理的破书有什么值得争抢的,让他们两个争算了!”李承乾视线又看向了阿史那兰。
“但是皇上对《括地志》非常重视,这样的机会让魏王和吴王抢去,岂不是太可惜了。”杜荷又劝道,这个太子现在越来越不喜欢听别人的话了,想到以前刻苦好学,恭谦有礼的李承乾,对比如今叛逆不羁的李承乾,杜荷心中微微叹了口气。
阿史那兰一直在注意着李承乾,得知李承乾的身份以后,她放弃了逃脱的打算,这正是一个打入大唐心脏的机会,而李承乾对她的痴迷,就是她最好的武器。
此时,曾经的**故土,一只绵延数十里的骑兵正向西而行,为首的正是颉利,和他并行的是一个身若巨塔青年,浓眉冉旭的青年,他就是颉利的儿子阿史那骨朵,残余的突厥军队正是由他带领,在草原上整整躲藏了三年时间。
“唐人真是奸诈无比,现在草原各部都以为父汗已经病逝,鲜有部落过来投奔,这样我们如何短时间凝聚起军队!”阿史那骨朵气馁道。
颉利望着茫茫草原,“这才是我们输给李世民的原因,我在长安生活了三年,每天都在思考我们失败的原因,后来我终于明白,我们缺少的就是智慧,只是一味在使用蛮力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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