番外明珠
1
入秋时分,天渐渐凉下来。草木已有些受不住秋寒的惊吓,变作黄叶满地;也有一些不甘心,挣扎着尚保存最后几丝翠绿,但也只是强弩之末。
一眼望去斑斑杂杂,莽莽苍苍,十分悲凉。
京城西北一百里的官道上,渐渐行来三个人。走在前面的是一女子,着囚服,戴枷锁,面色苍白,神情悲戚。跟在她身后的两个男子做公差打扮,离她有十几步远,两人边走边低声交谈,似也不担心她跑掉。
这女子闺名唤作明珠,本是福建漳州人士,几年前夫君进京赶考,一去未归。她变卖家产,上京寻夫,怎料被安了个诽谤朝廷命官的罪名下进牢狱,又很快被判发配敦煌。
想来是有人要置她于死地,既如此,她在这荒无人烟之处,又岂有生还之理?
走在她身后的两名公差拿钱办事,正商量着要如何杀掉她。因是第一次做这等勾当,难免手生。
又有一人邪淫好色,见明珠姿色不俗,即便是囚服枷锁也难掩其风姿,便想在杀人之前,做一些下流的勾当。
同伴见他笑得淫荡,焉有不知,一思量这女子总归要死,因此便不再有什么顾忌。
说也奇怪,这时本是艳阳高照的天空突然阴下来,伴着凉风阵阵,怕是要下雨了。附近正好有间废弃的茶棚,三人只得进去躲避。
两个公差心想,这便是天时地利人和了。
乌云把天遮了起来,茶棚内有些昏暗。一个公差点燃了一根残烛,另一个公差立在一边,抱着刀直勾勾地盯着明珠看。
明珠又不是未经过人事,这种眼神怎会不懂。若是这两人要她性命,她只当自己命薄,便也认了;可是眼前还要受他们凌辱,她如何忍得!
那个公差已经蹲下身来,伸手来摸她的下巴,一边感受着指尖的滑腻,一边淫笑道:“你可真漂亮,让哥哥来好好疼你!”
明珠痛苦地闭上眼睛,一行清泪划过脸颊。
茶棚向南大概两百步远,一队人马停下来。当先一人年约二十,白袍白马,面白唇红,眉目俊朗。他拉紧缰绳,抬头望了眼天色,沉默不语。
身后一名亲随上前,说道:“王爷,看这天色,恐怕就要下雨了。这前面不远处有一处茶棚,虽破败了些,也聊可作临时避雨之处。”
年轻人嗯了一声,下得马来,由着亲随引路,一行人向着茶棚而来。
“慢。”年轻人一挥手,众人均停下来。
“王爷?”
“你且随我先去看看。”习武之人,耳聪目明,远远地便听到茶棚中已有人声。
两人走到茶棚外,听清里面的谈话声便已知这里怕是有人在行苟且之事。那位亲随面皮薄,早已羞得满脸通红,好在他皮肤黝黑,不大看得出来。
年轻人却心下诧异,这里前无村后无落,是何男女会跑到此处行事?
两人本不好偷听他人云雨,只是刚要离开时,便听出不对味儿来,这个……像是公差和犯人?
茶棚中,明珠嘴上应着两个公差的调笑,心思却转得飞快。她的裤子已经被褪下来,因戴着枷锁,上衣却不大好脱。明珠扭了扭腰,说道:“两位哥哥,还是把这劳什子摘了吧。”
两个公差都有点犹豫。
“两位哥哥身强体壮,我一介弱女子,便摘了枷锁又如何逃得脱?何况……”她含羞带怯地看了他们一眼,“奴家自知将不久于人世,不若趁此时机好好享乐一番,也能做个快活鬼。”声音软糯娇媚,勾得人灵魂几乎出窍。
茶棚外,某位害羞的亲随已经惊得张大嘴巴说不出话来,只想要快点逃开。他偷眼看向身旁的王爷,他却是听得饶有兴致。
“……”难道王爷好这一口?
“倒是个妙人儿。”年轻人轻声赞叹,嘴角不自觉地噙了一丝笑。
“……”果真王爷好这一口啊!
亲随的嘴巴张得更大了一些。
茶棚中,明珠如愿获得自由。她揉了揉发僵的手腕,向其中一位公差笑道:“哥哥有所不知,奴家相公也曾赞过奴家这一双巧手……”说着,又觑着眼打量他,面含春色。
那公差哪里还受得了,解开腰带便向她扑来。
明珠笑嘻嘻地往一旁蹭,蹭到被扔在一边的佩刀上时,便停下身。公差倾身压了过来。
“亲人,心肝儿,活菩萨!”他嘴中胡乱喊着,拉着明珠的手覆到自己的胯间,嘴巴在明珠脖颈间乱啃。
明珠忍着呕吐的冲动,摸到一个物事,然后——
用力一拧!
“啊啊啊!!!”
耳听得里面传来的惨叫,亲随也猜到这男人遭受了怎样的痛苦,同样身为男人,他很有点感同身受般,微微并拢双腿,又想伸手盖住自己的命根子,忽而想起王爷还在身旁,他尴尬地停住,手在裤子上蹭了蹭。
偷偷看一眼王爷,他果然听得兴致盎然。
“……”亲随淡定地抬眼望了望天,发现方才阴沉沉的天现在已经开始变得明朗,这场雨还没来就已经收了。
茶棚中男人的惨叫之后,是另一个男人的惊叫:“你要干什么!”
明珠握紧手中的刀,那刀刃虽不算锋利,要割破人颈上的血管却轻而易举。被他挟持在怀中的男人已经疼得面如金纸,浑身发抖,此时颈上横一把刀,他的目光更加惊恐。
而另一个公差握紧刀,面色凝重。
“别过来,”明珠的声音一改方才的娇媚,变得清冷,“过来我就杀了他!”
“你敢!”他也亮出了刀。
“我不敢我就会死,你说我敢不敢!”明珠面无惧色,反正生死在这一搏了。
“兄弟救救我,我不想死!”蛋疼的男人呻吟着。
对方开始犹豫,握着刀的手也有点不稳。明珠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了恐惧,是了,他怕她。
“你现在走,我保证不杀他。我想要的不是别人的命,而是自己活命!我知道有人许了你们银子让你们杀我,但你们今日杀不杀我,谁又真的知晓呢?今日你们两人全须全尾地走出去,该拿的银子一分不少拿,何乐而不为呢?我从此隐姓埋名,远走天涯,自然会躲着那位苦主,你们也不会有被发觉的时候。所以你好我好大家好,怎么样?”
“你,你真的不会杀他?”
“他一无财二无色,我要他命何用?还不如给自己积点阴德。你现在离开,一个时辰之后回来找他。他未必会在这里,但我会留下记号,保证你能找到他。记住,不要和我耍小聪明,要不然你就害死了自己的兄弟,他就是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!”
被挟持的男人连忙点头,哀求地看着他。
持刀的公差觉得这女子说的话很有道理,只是第一次杀人就遇到这种事情,实在沮丧。他一边胡思乱想着,一边点了点头,向兄弟抱了抱拳:“那我先走了,我一定会回来找你的。”
明珠不错眼地看着他消失在门口的背影,蓦地松了口气。
然而这口气还没松松快快地落回丹田,就又提了起来——他又回来了!
这次是横着进来的,他像个麻袋一样被抛进来,从门口一直飞到明珠脚下。
“谁!”明珠又紧了紧手中的刀,警惕地大声喝问。
门外走进来一个年轻人,一袭白袍,面容俊美。他背着手,嘴角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,目光在小小的茶棚内扫了一眼,最后落在明珠脸上。
被扔在地上的公差还在“哎哟哟”地痛叫,也不知是真疼还是装疼。
明珠心念电转,衡量起眼前的情况。这人很可能听到了方才的事情,他没有一进来就收拾她,也没有要救下公差的意思,说明一切还有余地。
而且,这荒郊野外的,无食无水,就算她今天一时逃脱,也不见得能活下来。
想到这里,她丢开刀,跌跌撞撞地飞奔过去,抱住那白衣男子的大腿痛哭道:“少侠救命!”
白衣男子一动未动:“姑娘,请你先把裤子穿上。”
“……”
明珠不好意思当着几个大老爷们儿穿裤子,也不好意思把他们赶出去,所以只好自己拎着裤子到外面去穿。
光天化日之下穿裤子的感受真的很不好……
等她收拾妥当,再进去时,便看到两个公差正对着白衣男子跪地求饶。其中一个被摔一下倒也罢了,而那位蛋疼君此时虽依然疼得紧,却也不敢怠慢,颤颤巍巍地爬起来磕了个头,又无力地向旁边一歪,倒在地上。
明珠再开口时,称呼已经从“少侠”变成了“恩公”,自动把自己划归到白衣男子一方,让两个公差禁不住暗叹此人太过无耻。
白衣男子依然背着手静立,细长的眼睛淡淡地扫了一下地上两人,眸光冷冽,直看得两人心头发凉。一番精神打压之后,他终于开口了:“你们身为公人,为何要谋害流犯,是受何人指使?”
“回,回,回大侠!是黎阳公主!我们也是被人逼迫的!求大侠饶命,大侠饶命!”
白衣男子闭了一下眼睛,手轻轻一挥。他身后的亲随很有眼色,立刻踹了地上人几脚:“还不快滚!”
两个公差相携离开之后,明珠跪下来:“多谢恩公今日相救,敢问恩公尊姓大名,他日明珠定要为恩公立个长生牌位,日日为恩公祈福;来生便是做牛做马,也要报答今日恩情。”
然而他并不买她的账:“是你自己救了自己。我不过是好奇,便进来问两句。他日你若再遭不测,也能做个明白鬼。”说着抬脚要走。
明珠哪里肯就这样放过机会,她故技重施,又要抱住他的腿,然而他的身手极好,只略微一拧身,便避了过去。
明珠见状,就地滚了两滚,滚到亲随脚下,一把抱住:“这位小哥一看就是好人!求求你带我走,要么就现在杀了我,也好过留在这里渴死饿死,被野兽咬死!”
随从平日也是反应果敢手段狠绝的,遇到死皮赖脸的女人却有些不知所措。眼见主子已经不再理他们,径自走出去,他着急地跟上去,脚下拖着明珠。
白衣男子回头看到这副情状,便有些无奈:“你可知我为何不帮你?”
明珠心道,我怎么知道?
“黎阳公主是我的妹妹。”
明珠眼睛瞪得溜圆,满脸不可置信,手也不知不觉松下来。亲随抓住机会赶紧脱离她的魔掌,逃回白衣男子身后。
明珠几乎瘫坐在地上,她的眼圈发红,怔怔地看着白衣男子,水汽蒙眬的眼眸中流溢着震惊、悲伤、愤怒,以及……厌恶?
他被看得十分不自在,又觉自己有些无辜。轻叹一口气,他说道:“我带你去大同,从此之后不要回京。”
明珠与她的“恩公”共乘一骑,一行人快马加鞭地奔向大同。她也随着旁人改口称这年轻人为“王爷”了。公主的哥哥,可不就是王爷吗?
明珠是小地方来的,在京城的几天也只顾着找丈夫,对这位王爷的底细不是很清楚。他自己也不爱透露,她只知道他的名字叫作纪简从。
纪简从不知自己那刁蛮的妹妹为什么找这人的麻烦,他不想管,便也不问,然而明珠却大大咧咧地把事情和盘托出了。
“我是来京城找我相公的,我相公名叫谭相,也是福建人。三年前他上京赶考,便没有回来。我从京城里打听,人人都说今科状元就是福建谭相,可是那个谭相和黎阳公主成亲了,做了驸马。你们说可笑不可笑?”因时间太赶,错过了驿站,晚上几人只能露宿。明珠与众人围着篝火,聊着天,火焰跳动着,映着她的面庞,忽明忽暗,像是会发光一般。她说道:“我是他的原配,他便是想纳妾,也该和我这当家主母说一声才是。”
几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见这女人这样落寞,禁不住唏嘘摇头。什么纳妾,真是痴话,谭相明明是明媒正娶了公主。这世道,人为了权势,连杀人放火都做得出来,更何况休妻再娶。他们打量着明珠,这女人都狼狈成这样,还难掩姿容,可见是真的漂亮。可有时候漂亮是最不顶用的,皇帝的女儿不愁嫁,公主哪怕长成一头母猪,也有大把男人上杆子求。
当然了,作为男人,大家虽然理解谭相的动机,但他这事儿办得实在不厚道,会遭人唾骂的。而且那黎阳公主也不是什么好鸟,何必非要赶尽杀绝呢,眼前这小娘子真怪可怜的。
爷们儿不太会安慰人,几个耿直的汉子便开骂了。当着王爷的面,不好骂他妹妹,大家的主要攻击对象就成了谭相。
一阵秋风吹来,明珠抱着胳膊打了个寒战。她低着头,瑟缩着,像是一只被抛弃的小动物。纪简从把自己的披风解下来扔到她头上,几乎把她全盖住了。她拉下来披风,把自己裹紧。“谢谢。”她说道,带着浓浓的鼻音。
尽管她埋着头极力掩饰,但纪简从依然看到了她脸上的泪痕。泪珠像是花瓣上汇聚的露水,顺着脸颊流下来,他皱了皱眉,说道:“别哭了,弄脏我的衣服。”
当夜,明珠要和他们一起露宿。一个女人和一群大男人在野外过夜,真是说不出的不自在。那些男人围着纪简从躺了一个圈,另外有人守夜。大概是因为纪简从救了她,总之明珠对纪简从有着一种超乎寻常的信任,晚上睡觉时也挨他近了一些。
野外的秋风很有些凛冽,呼号了一夜。明珠身上裹的那件披风渐渐地便挡不住这猛烈的寒风,后半夜的时候,她睡得迷迷瞪瞪,冷得难受时,便不自觉地朝着暖和的物体滚,滚啊滚,滚进了纪简从的怀里。然后她就不愿意离开了。
纪简从次日醒来时,看到明珠那张放大的睡颜,一时间有点蒙。他找回了神志,不禁有些好笑,这女人怎的如此心宽,就这样直愣愣地往男人怀里扎,可也太放心他了。
明珠熟睡之中无知无觉,大概是冷的缘故,她恨不得贴在他身上。
纪简从翻了个身,躺在地上。“挂”在他身上的明珠便也跟着翻动,趴在了他的身上。
他真不知该如何挣脱了。
周围有几人醒来,看到他们两个这样,便不怀好意地嘿嘿笑了起来。
明珠终于在这些响动中醒来了。那样一双漂亮的水眸,黑白分明,浓密的睫毛上沾了些露珠,飞快地翻动了几下,最后目光聚集在眼前那张俊脸上。
纪简从不怀好意地笑了笑,道:“你是想非礼本王吗?”
明珠红了脸,连忙从他身上起来。她身上还裹着披风,站在地上有些不知所措。
纪简从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衣服,看着她俏红的脸,他竟然想,她若真的非礼他,他大概也会笑纳。没有男人讨厌漂亮女人,断袖除外。
众人早上吃了些干粮,歇了一下便继续赶路,傍晚时分到了大同。明珠从前没骑过马,这次被颠簸得屁股碎成八瓣儿,下来的时候两腿直哆嗦。纪简从给了她一块银子,便和她分道扬镳了,离开的时候把披风送给了她。明珠身上穿着囚服,若是就这样出现在大同城,少不得会招来捕快。
明珠找了个成衣铺买了身粗布衣裳,又找了个干净的小客栈落脚。洗了个澡之后,她坐在客栈的大堂里点了一碗面,一边吃一边听邻桌的几个客商闲谈。大齐朝言路开放,平民们八卦皇室生活已是家常便饭,并不会招来祸事。
明珠也因此知道了那个王爷纪简从是何方神圣。
纪简从原是今上的次子,太子的异母弟。当今皇后无出,太子和纪简从都是妃子所生的皇子。
由于前景王——也就是皇帝的亲哥哥,膝下无子,纪简从八九岁时便被过继给前景王。之后那位王爷薨逝,纪简从继承了王位,也就是现在的景王。
景王爷虽只二十出头,却有一身的好武艺,且深谙兵法,用兵如神。他和在东海抗击倭寇的叶之谨叶大将军一同并称当世,是武将们的楷模。
景王掌管着京城西方和北方的两个重要门户——宣府和大同的防卫,这两城但凡破一,蒙古骑兵便可长驱直入,直接兵临京城。因此景王肩上的担子不可谓不大。他之前在宣府,因入秋之后回京面圣,再之后又很快离开京城,这次来到大同,恰好在路上遇到了明珠。
明珠把这景王的故事听了个饱,等他们讲两年前黎阳公主大婚时的盛大场面时,她便匆匆结了账,上楼休息了。
明珠很快在大同寻了个营生——在边境集市上倒卖些东西。她什么东西都倒,主要是捡漏儿。她手脚勤快,脑子灵光,嘴巴也甜,于是也能混些饭吃。纪简从手下的士兵经常在边市上巡视,一来维护治安,二来也要防止蒙古骑兵的突然袭击抢劫财物。有时候纪简从也会亲自来。他不止一次地看到人群中的明珠,她守着个摊子,浑不在意地挤在一堆男人中间,吆吆喝喝,声音娇媚婉转,长得又标致,生意自然不会差。
当然了,漂亮女人也有漂亮女人的烦恼,比如眼前,几个流里流气的男人凑在她摊子前,挑挑这个拣拣那个,却偏偏不买,不停地嬉笑着和她说话。那些男人眼中猥琐的光芒,是个男人都能看懂。
纪简从勒了缰绳,远远地看着,并不上前帮忙。
明珠知几个人不地道,便不理会他们。
哪知那些男人见这小娘子性子软好欺负,竟动起手脚来,一个男人伸手要来摸她的脸。明珠偏头躲开,突然笑了笑。
男人们以为小娘子开了窍,笑得更加放肆。
明珠很快弯下腰,从架子下面抽出一把近两尺长的大砍刀来。刀背厚重,薄而锋利的刀刃被太阳一照,闪着白煞煞的光芒。这砍刀又大又重,与她体型不太般配,她双手举着,目光凶狠。
娇滴滴的小娘子举着一把大砍刀……这画面实在太刺激。男人们吓得后退几步,说了几句好话,明珠显然不打算听,举着大砍刀绕出摊子。那几个地痞流氓怕得很,撒腿就跑,明珠摊子也不要了,追了上来,边追边骂。
流氓们看到纪简从,连忙向他奔来:“王爷!王爷救命!”
纪简从跳下马来,扶着马闷笑不止。流氓们跑了过来,躲在他身后。明珠跑了一头汗,手腕酸痛,只好放下胳膊,改为提着砍刀。她走过来,看到纪简从,委屈道:“王爷,求您给我做主!”
纪简从笑够了,直起腰说道:“你先把武器放下吧,当心伤了自己。”
明珠听了他的话,当啷一声把大砍刀扔在地上,不依不饶道:“王爷,他们调戏良家妇女,应该全部抓进大牢里去。”
流氓们赶紧向纪简从跪下求饶。
纪简从临时当了调解人,把几个流氓身上的钱都搜刮出来,给了明珠。明珠终于满意,表示不再追究。纪简从又教训了那几个流氓几句,便放他们离开了。
明珠数完了钱,收好,跟纪简从道了谢。
纪简从说道:“你很有趣。”
这算是夸奖吧?明珠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,笑道:“王爷,我有东西要给你。”
纪简从倒是很好奇她有什么东西。
明珠从怀里摸了摸,摸出一个小瓷瓶来。她拔下盖子,双手把小瓷瓶捧到纪简从面前:“王爷,您闻闻?”
纪简从凑近一些闻了闻,嗯,香气很独特。
明珠盖好盖子,说道:“这是一个西域人发明的,他管这个叫香水。洒一些在衣服上,一整天都是香的。我只买了几瓶,王爷您若是不嫌弃,便笑纳了吧。”
纪简从也不和她推辞,接过小瓶子收入怀中:“如此,多谢。”
他回了自己的住处,又把那香水拿出来闻了闻,觉得不错,便在房间里洒了一些,顿时满室飘着淡淡的香气。
当夜,纪简从躺在床上,闻着那迷人的香气,身体便有些蠢蠢欲动,体内像是有个怪兽在挣扎。到现在他终于发现,原来那香水竟然有催情作用。纪简从很无奈,他发现自己太轻信她了,这次只是催情,万一有毒呢?这真的不像他。
不过……她到底是有心还是无意呢?
纪简从竟然猜不透。
明珠在边市一战成名,再也没人敢欺负她。她的生意做得风平浪静,财富像水一样慢慢积累起来,终于,春天的时候,她攒够了开一家小店的钱。
开什么店铺呢?
明珠想了想,她会酿酒,不如就开一家酒馆吧。春天到了,城外的果树开花了。明珠采了许多杏花,酿了杏花酒,开坛时香气飘了一条街,许多人闻着香味儿就过来了,小酒馆的桌子坐不下,来晚的人只好打了酒回家喝。纪简从慕名前来品尝杏花酒,发现这酒馆的小老板正是明珠。
他觉得这女人真是越来越有意思了。
明珠给纪简从打了上好的杏花酒,还给他搭配了几个小菜。她雇了两个伙计,这会儿便不怎么忙了,于是亲自过来招待纪简从。
外头春光明媚,俊朗男子坐在桌前自斟自酌,显得有些寂寞。明珠是个自来熟,又因为纪简从救过她,也帮过她,所以她面对纪简从时总是觉得分外亲切。于是她坐在纪简从面前,陪着他喝酒聊天。她给他讲她家乡的风物趣事,讲起来绘声绘色,纪简从一边喝着酒,一边安静地倾听。他酒量本不大,喝了几两之后,酒气上涌,渐渐迷离了双眸。
明珠突然停了下来。
纪简从还在扶着杯子,笑吟吟地看着她。阳光穿过窗子,洒在他的脸上,他像是一块沐浴在暖光中的美玉。他因喝得多了,脸上泛着醉意,眼睛微微眯着,笑的时候眼角微微上挑,十分勾魂摄魄。明珠看得有些痴了。
“怎么不讲了?”纪简从问道,浸了酒的嗓音使人着迷。
“我……我……”明珠有些结巴,心跳飞速加快,“我再给你取些菜来。”她说着,快步走了出去。
明珠不知道自己怎么了,好像突然之间开窍了一般,她脑子乱糟糟的,不敢再陪纪简从喝酒。
当晚,她躺在床上,回想着白天的纪简从,那样一个风华无双的人,只需要微微牵动一下嘴角,都能把她的魂勾了去。一想到他,她的心脏就忽高忽低地乱蹦,她摸着胸口,脸颊发烫。
她又不是少不更事,这种感觉,应该就是喜欢吧。
唉,她喜欢上他了。
这也很好理解,他本来就是她的恩人,又是个俊才风流、出身高贵的人物,这世上不知多少女人心许于他,多她一个也不算多。想到这里,明珠又觉惆怅。
不过她本来也是配不上他的。她于他就像是蒲草之于松柏,简直是天壤之别,想一想都是亵渎。明珠心中泛着淡淡的苦涩。
这一晚她辗转叹息,许久未曾入眠。
2
从那之后,纪简从便成为明珠小酒馆的熟客。明珠总是盼着见到他,见到之后又不敢太过亲近他。她只是默默地注视他,给他上最好的酒,亲自给他做菜吃。当一个人深陷相思之中,且是单相思的这一端时,她总是容易觉得自己一无是处,丧失了表露心意的勇气。
转眼夏天来临,明珠把隔壁那家店铺也盘了下来,酒馆改得大了一倍。又请了厨师和伙计,她的事业渐渐向着酒楼发展。重新开业这天纪简从也赏脸来了,还试吃了新厨师做的菜。他无所事事,在酒馆里待了一天,独自一人坐在大堂里看她招待顾客。所谓三百六十行,行行出状元,这明珠招揽生意还真是有一手。不过一个女人家这样抛头露面总归是不太好,纪简从想着,皱了皱眉,随即又觉自己无聊:这是别人的事,与他何干。
晚上外面突然下起了大雨。顾客都走得差不多了,只剩下纪简从一人。明珠体贴地让伙计拿来了一把油纸伞。
纪简从接过油纸伞,放在一边。他倒了一杯酒,推给明珠:“陪我喝一杯吧。”
明珠一天之中会遇到无数次这样的邀请,她从来不答应。不过他是例外。明珠本来一见到他就惆怅,这会儿看到酒,便坐下来,端起酒杯,一仰脖干了。
“爽快!”纪简从笑了笑,又给她满上了。
明珠再喝。
三杯下肚,明珠便有些醺意。纪简从不再给她倒酒,只是问道:“为何躲我?”
“啊?”明珠装傻。
“我问你为什么躲着我?”纪简从重复了一遍,“可是因为你如今家业做大了,不再把我放在眼里了?”
这怎么可能?明珠一阵委屈,仗着几杯酒鼓起的勇气,干脆说道:“因为我……我对你有非分之想。我……想得要命……”
纪简从呵呵低笑起来。
明珠后悔自己嘴巴太快,她有些羞愧,便抓过酒壶来自己倒酒吃。一杯又一杯,喝得头脑一阵发晕。
纪简从停住笑,站起身。明珠以为他要走了,她有些失望,不过这反应才是正常。她仰着头,痴迷地看着他。
这缠绵的目光使得纪简从胸口鼓起一阵燥热,他弯腰,隔着桌子探过身体,低头攫住了她的嘴唇。
外面突然劈开一道闪电,闪着亮如白昼的光,明珠像是从那惨白的光中看到了满天的烟花。她紧张得一动不敢动,好像这是一个梦境,她一动,就会醒来一般。
他伸出舌尖舔她,她闭上眼睛迎接。外头的雷声匝地,掩盖了她重若擂鼓的心跳。
纪简从松开她,抬头退了一些,垂着眼睛看她羞红成玛瑙的脸庞。
“你……你该走了吧?”明珠结结巴巴道。
外面又是一阵惊雷滚过,纪简从笑道:“雨下得这样大,我可怎么走?”
“要不……要不,我这里还有客房……”
“求之不得。”
明珠就没见过这么不拿自己当外人的。她引着他来到客房,从柜子中取出被褥,因为刚刚晒过不久,这会儿都是干燥的,透着阳光的气息。以他的身份,自然不可能是自己铺床的。明珠便帮他铺开。她喜欢为他做这些。
“你好生歇息吧,有事可以叫隔壁的伙计。”明珠说着,转身欲走。
纪简从却拉住了她,一把将她扯进怀里,他低头亲了一下她,低声道:“你舍得这样走?”
“啊?”明珠愣了一下,很快明白他意有所指,她有些慌张,“不,不是,我不是那个意思……嗯……”
他把她接下来的话都吞进口中。这次的吻不像方才那样浅尝辄止。他控着她不许她挣脱,伸出舌头在她口腔内狂风一样卷扫。明珠被亲得头脑发蒙,身体酥软无力。
纪简从放开她,满意地看着她被他亲得神魂颠倒。他突然把她拦腰抱起,几步走到床前,放下。
明珠坐起来想走:“别这样……”
纪简从把她按了回去,又不满地堵住她的嘴。这女人真是啰唆。
明珠知道这样做是不应该的,她也试图挣扎,但挣扎无果,她满脑子混混沌沌,身体背叛了意志,在他的抚弄下愉悦无比。
纪简从粗喘着气低笑:“口是心非的女人!”
明珠咬着手背嘤咛饮泣,欲望令人羞耻,却又无处可逃。
这一夜两人颠倒缠绵,直到三更方休。明珠次日一早便起得迟了。她的伙计是聪明人,早知道老板对王爷有意思,于是缄口不提此事。明珠从客房里走出来时蹑手蹑脚,做贼一般。纪简从看着好笑,真想把她抓过来再好好疼爱一番。
明珠这一整天都在为昨晚发生的事忏悔,她不守妇道,不是个好人。她在这悔恨中煎熬了两天,纪简从又来找她。
然后,她又没抵挡住他的攻势。
明珠突然就想通了。她以前那么守妇道,还不是落得个被抛弃、被追杀的地步,差一点把命搭进去。女人守妇道又能怎样呢?不过是便宜了男人,苦了自己。与其如此,不如图一世受用,其他的休要多想。
纪简从越来越多地留宿在明珠这里。他从未如此贪恋过一个女人的身体。他时常夜深人静时分突然拉着她颠鸾倒凤,第二天静坐在酒馆的角落里看着疲惫的她,他的眼睛里有着只有她才能理解的深意;偶尔也会温情脉脉地与她缠绵,体谅她体力不够好,便不让她太累。
有一次,他突然问她:“我比谭相如何?”
这样的话说出口,两个人均是愣了一下。明珠是由于许久未听到这个名字,而纪简从则十分不自在,怎么把心里话说出来了……
明珠答道:“你比他好。”
纪简从沉声问道:“哪里比他好?”
“哪里都比他好。”
明珠惭愧地扭脸,闭眼答道:“你……比他好得多……”
她以为这样回答会使他高兴,然而明珠感受到了他的怒火。她睁开眼睛,不解地看着他,他眼中除了欲火,还有无法掩盖的阴霾。
明珠不明白他为何生气。
纪简从也不明白。他不明白他为何那样在意却又不愿逃离。她曾经有过一个男人,她的第一次是属于那个男人的。到他这里,她就成了一个二手货。每每想到这里,他就满心鼓噪着无法按压的愤怒与不甘。他不喜欢用别人用过的东西,尤其不会用别人用过的女人。
但是她偏偏成功勾引了他。
现在,明明是他在把她压在身下作弄,可是他感觉上却像是被污秽缠身一般。最要命的是,这污秽泼进了他心里,他逃不开。
想到这里,纪简从更加愤怒,丝毫不怜惜她。明珠受不住,哭求他,他却更加放肆。
次日一早,明珠直到中午时候才起了床,醒来之后纪简从已经走了。她想到昨夜的他,有些难过。她心想,他大概是心情不好吧。
纪简从下午时候来找她。他为自己昨天的行为感到抱歉。明珠本来是无辜的,她既然喜欢他,委身于他,他好好待她便是,何必斤斤计较作妇人之态。想通了这些,他来找明珠了,约她出门逛逛。明珠见他来了,十分欢喜,跟着他出去了。
他给她买了首饰和香料,她喜欢得紧。倒不是图那几个钱,而是因为,这是他买给她的东西。
两人并肩走在街上,纪简从突然说道:“你不如搬来我府中吧。”
搬去他府中的意思是给他当个小妾,一辈子大门不出,二门不迈,由他养着。
明珠停下来,低头答道:“我不想去。”
纪简从便不高兴地眯起眼睛:“为何?”
“我想好好地做我的生意。”
他脸色阴沉:“那样开着个酒馆子,赚不了几个钱不说,镇日里抛头露面,与一帮男人调笑,成何体统?”
这话实在太伤人了,明珠怔了怔,随即有些委屈:“你怎么这样说话呀?”
他直直地盯着她:“怎么,我说得不对吗?”
“我不是那样的人。”她咬唇说道。
他冷笑:“不是吗?那我是怎么成了你的幕中宾客的?”
明珠瞪大眼睛,不敢相信地看着他,眼中渐渐积聚起泪水。
纪简从自知说话太重,但又拉不下脸来道歉,他移开眼睛,不和她对视。
明珠转身离去,泪水终于落了下来。她现在满心的委屈与难堪,她为了一个男人而变成这样,到头来却被那男人轻鄙了。想到这里,她便有些心灰意冷。
她边走边擦眼泪,一路哭着回到酒馆。
纪简从站在原地发呆,他看着她渐渐远去的背影,直至消失。
真是的,怎么不好好与她说话?纪简从有些懊悔,女人都是要哄的,他怎的突然急躁起来了?
晚上,明珠有些疲惫,早早地睡了。夜里翻身时觉得很吃力,竟然翻不动,她便醒了。醒来时发现自己落在一个熟悉的怀抱里,被他紧紧拥着。
明珠心里酸酸的,她摸了摸扣在她腰上的那只手,终于像是怕烫一般,撤回了手,转而去推他的小臂。
她推开他的手臂,离开了他的怀抱。
然而甫一推开,她便被他捞了回来。“大晚上的不睡觉,你要去哪里?”他在黑暗中低声说道。
“你怎么来了?”明珠说道,嗓子眼儿发堵。
“我怎么不能来?”他凑过来,下巴垫在她肩头,在她耳边低笑,“我昨天还在这张床上伺候你,你不能用完了我就扔。”
他这浑话让明珠脸上涌起一阵难堪的热烫,她低头埋着脸,闷声道:“你不会忘了自己今天说过什么吧?”
“还生气呢?”他亲了亲她发烫的耳朵,柔声道,“我也是担心你,毕竟女人做这种营生,容易被看轻。”
明珠此时也不像白天乍一听到他的话时那样生气,她心想,他是真的关心她才会那样说。想到这里,明珠解释道:“我只有你一个人。”
“我知道,我也只有你。”他说着,伸手去握她的手,与她十指相扣。
“鬼才信。”她嘴上说着,心中却是一甜。
他笑:“真的,我整天想着你,连家都懒得回了。”
明珠心想,他府上必定有许多莺莺燕燕,她不想跟他聊这些。
纪简从又道:“我过些天要回京城,你与我同去可好?”
明珠有些犹豫。京城里有她最不堪回首的过去。
“你放心,有我在,没人敢欺负你。”
“你自己去吧,我就不去了。”她还是不愿意去。
“我回了京城,大概就不会再回来了。”
“……”她忽然有些舍不得。
纪简从叹了口气,幽怨地问:“你就不会想我吗?”
怎么可能不想?他若是永远不回来,她一定会想到发狂。明珠觉得,关于谭相的事,理亏的又不是她,她何必躲着呢?于是她点了点头。
自始至终,他也没说他去京城干吗。
纪简从原计划回京城的日子被耽搁下来,因为他突然中毒了。
明珠也不知道底细如何,她稀里糊涂地被他的亲随请了过去,看到在床上昏睡的他。中毒之后他面色苍白,嘴唇发青,她顿时慌了神,心疼得眼泪直掉,坐在床边紧紧地握着他的手。
大夫由人领过来,向明珠解释道:“王爷暂时无恙,只不过这毒有些诡异,我虽能保住他的性命,却暂时无法完全清除余毒。”
明珠擦了擦眼睛,问道:“那……会怎样?”
“会体质渐弱。若是好生保养,应该也能活上二三十年。”
“还有什么办法能救一救他?”明珠急道,“一定有别的办法对不对?”
“这个……办法倒是有,只不过……”
“只不过什么?你快说!”
那大夫有些犹豫,这方法不太厚道,根本算不上方法。
“只不过可能需要明娘子帮一把手。”亲随帮大夫答道。
“到底要我怎样做?”
大夫解释道:“我有独家的解毒方法,可以用药虫把王爷身上的毒引到旁人身上。但药虫认人,所以需要是与王爷十分亲近之人。”
“亲近之人是何解?”
“最好是有血缘关系的,或者近期与他交合过,那样气脉相容,也还尚可。”大夫行医治病,说这些时神色平静。
明珠却是羞红了脸,局促地低下头。
亲随补充道:“最近与王爷云雨过的,只有明娘子一人。你若是答应救王爷,我们必当重重报答。”
明珠倒是并不图什么报答,但她十分不忍心看着纪简从中毒。他是骄傲的王爷,他的人生该是风光而肆意的,怎么能活在虚弱病痛之中呢?她于是问道:“倘若把余毒引到我身上,那么我会怎样?”
“与他差不多,体质会受到影响。”
“也能活二三十年吗?”
“对。”
明珠想了想,她今年二十岁,活上二三十年,便是四五十岁。那样也算够了。她现在是贱命一条,也不指望别的,只管赚赚钱,好好享受生活便罢。她的命不值钱,倘若以她的二三十年与他的交换,他们算是赚了。
这时候,明珠才发现,她竟然已经那样在乎他了,在乎到超过她自己。
于是她点点头:“好,我答应你。不过你们还是不要告诉他了。”她不愿意用愧疚或者感激来束缚住他的感情。她为他好,不图任何回报。
引毒过程进行了两天。大夫把药虫放进纪简从的血液里,养了一天多,然后在他身上施针,把毒虫逼到接近血口的地方。明珠的手臂上同样被开了一个口子,与纪简从的血口相接触,那药虫便从他的身体里进入她的身体。尽管她并没有真的看到小虫子进出,但是大夫告诉她,这样便算是大功告成了。
大夫开了个方子,让明珠身体消瘦或是乏力时便吃一剂。明珠摸着手臂上的伤口,她也没觉出什么异样来。
她十分疑惑,问纪简从的亲随:“到底是何人胆敢给王爷下毒?”
“这种事情你还是别问了,知道得越多,你越危险。”
明珠只好住口。她突然发现她与他的距离似乎有些远。除了知道他的身份,她对他的了解十分有限。他有他的事情,她永远别想沾碰。
可是她偏偏那样喜欢他,现在为他做了这些,她一点也不后悔。
纪简从第二天便醒来了,此时明珠已经离去。他听着亲随汇报了这几天发生的事,以及他解毒的过程。当然了,略过明珠不提,只说是大夫用药虫把余毒清了出来。
纪简从便笑道:“这大夫真有两下子。不枉我当初花大价钱收买他。”
亲随又道:“王爷,您觉得这次是谁下的手?”
“还能有谁,”纪简从冷笑,“定然是我那太子哥哥。”
纪简从虽名义上是景王之后,却到底是皇帝的血脉,又握着兵权,太子不可能不忌惮他。现在皇上的病越来越严重,随时有可能山棱崩,此正是危急存亡之秋,各方势力暗流涌动,都想趁此机会博一些好处。
当然,纪简从自己也没闲着,比如他这次回京,就是为了与许氏一族的女儿完婚的。许氏根深叶茂,在朝野都有一定的影响力,纪简从与他们联姻,自然会使太子更加惶恐,这次等不及动手,大概也是源于此吧。
纪简从毫不怀疑,若是他这位亲哥哥当了皇帝,他往后大概没什么活路可走。
养了几天病,纪简从便匆忙回京了。走的时候捎上了明珠。
明珠已经把小酒馆卖掉了,她现在所有的家产都在她紧紧抱在怀中的那个小包袱里。她又与他共乘一骑。此时节是深秋,与去年她来大同时的光景差不离,明珠恍然有一种时光倒流的错觉,分不清过去和现在。
她靠在他怀里,在马背上被颠得麻木了。她看着路边枯黄的、被风吹得瑟瑟发抖的草木,突然有些迷茫,不知道自己这样选择对不对。她爱着他,所以义无反顾地跟着他走了,然后呢?她和他到底算怎么回事呢?妾室?外室?都不算。她靠着自己赚钱,没有依靠他养活。他们俩这样,应该算是偷情吧……
这种关系令人感到羞耻,却又是无比鲜活与刺激。与心上人做快乐的事情,似乎并无多大罪过,好过循规蹈矩却被人遗弃、浑浑噩噩地过着死尸一般的生活。
可是这样的关系也十分脆弱,明珠不知道她与他能走到什么时候。
走到什么时候算什么时候吧,她心想。她全心全意地爱着他,却从不敢奢求与他长相厮守。她和他的差距太大,大到他给她一点回应,她都觉得是恩赐。
如此,能经常躺在他怀里睡觉,便是一种幸福。她还能奢求什么呢?
明珠到了京城,又想开店做生意。因纪简从不喜欢她开酒馆,她便不开了,而是盘了一家绸缎铺。绸缎生意她第一次做,从价格到进货,她好生研究了一遍。绸缎铺与景王府就隔着一条街,纪简从来找她也十分方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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