茫茫的沙漠与草原之间,一丛丛、一片片灰绿色的草,在漫天的灰尘和沙砾中傲然挺立着,草尖上有的像火柴头般的红骨朵,有的已经开了花,一种白色的花。它叫狼毒花。
刺耳的风声里,在落日的余晖下顽强地闪烁着耀眼的光泽。据说,它是草原蜕变成沙漠的最后一道风景线,有人说它比狼还毒,给人带来的是恐惧和死亡的威胁。
但是,人们也都知道,从沙漠里走来的人,看到它,便看到了希望,知道它的后面就是生命和胜利。也只有它能够在最恶劣的环境下顽强生存,并奇迹般地开花结果。
云烨不太喜欢狼毒花,他更喜欢金露梅,同样都是在沙漠边缘生长的花朵,黄灿灿的金露梅就让人欢喜的多,那日暮骑着马在草甸子上飞奔,只要见到金露梅就会俯下身子摘取,而这个时候,她胯下的战马依然在飞奔,赢得了将士们雷鸣般的喝彩声。
云烨不喜欢狼毒花,旺财也不喜欢,它的嘴巴肿的厉害,口水不断的往下流,不断地拿蹄子将身下的一丛狼毒花踩得稀烂方才罢休,刚才它出于好奇吃了一口狼毒花的叶子,被云烨连忙给从嘴里掏出来,还拿清水给他洗嘴,然后它的嘴巴就肿起来了,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,狼毒花有大毒。
在沙漠里走了半个月,将士们已是人困马乏,难得见到一片绿洲,云烨下令在这里休整三日,有些停留在这里休整的商队见到大军,习惯性的准备献上礼物,但是他们却连大营的门都进不来,云烨没打算把自己的兵带成兵油子。
这片草甸子并不大。方圆不过三里,远古的时候这里或许是一个大湖,如今干涸了,但是丰沛的地下水依然滋润着这片绿洲,顽强的保持着这里的绿意。
沙漠里行军异常的艰苦,中原的马匹并不是很熟悉这里。被太阳晒得发烫的地面往往让战马嘶鸣着轰然倒地,宁愿身上被烫伤也不愿意拿带着蹄铁的脚接触滚烫的沙地。
现在不过是四月底而已,云烨不敢想像盛夏时期的沙漠该是一副怎样的景象,商贾们带的都是骆驼,虽然行动迟缓,胜在稳妥,想要穿越沙漠,马匹并不是最合适的。
“大将军,咱们的马匹已经损伤了半成。这才走了一千里的道路,如果到达楼兰说不得会损失一成的牲口啊。”范洪一看着士兵宰杀倒地的战马,非常的忧虑。
“现在明白前汉年间汉武帝征伐西域为何要举全国之力了吧?好在我大唐的国力千百倍的胜于前汉,否则,我们绝对没有这么轻松。我很不愿意看到一场战争就决定一个国家的命运,那样的话,这个国家未免过于脆弱了。
卫青走过这条路,李广利也走过。不过两个人走出了两种不同的效果,卫青大胜。全师而还,李广利却带着三万前汉最精锐的军卒在这里厮杀,最后拼光了最后的一兵一卒,自己投降了匈奴,原因就是自己阴谋败露,皇帝杀了他全家。
所以啊。老范,这片土地上到处都是我族的英魂所在,我们不敢丢脸,只能往前走,不能因为一点困难就走回头路。说实话。也没有回头路好走。“
“下官明白,此地距离楼兰不过四百里路,大帅为何不一鼓作气走完它,士气一旦松懈,将士们就再也不敢走这片死亡之海了。“
范洪一嘴里叼着一根青草,他总是在担忧,一会担忧牲口,一会担忧补给,这一会又开始担忧起士气来了。
“打一仗就好了。“云烨笑着回答了范洪一,只是眼睛里没有笑意,全是杀气。
范洪一一个翻身就站了起来,一字一句的问云烨:“这里是无人的荒漠,却不知大帅要和谁作战,怎么作战。”
云烨从怀里掏出一份信函递给了范洪一,自己就迎着那日暮走了过去,此时的那日暮带着花环人比花娇,嘻嘻哈哈的追逐着不情愿多动弹的旺财奔跑,云烨一把拉住那日暮牵着她的手走到翠绿的小山包上,背靠着背小憩一会。
“弟兄们,老子们终于捞到仗打了。”范洪一都要疯狂了,作为军人近十年没打过仗,这让他情何以堪,现在终于有了机会,他觉得血气一个劲的往脑门上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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