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六章 战力惊人
周阳的顾虑并非多余,而是实情,汉军现在最缺乏的就是硬仗、恶仗的洗礼。
汉军训练有素,装备精良,战力不错,可是,就是没有打过硬仗恶仗。一支军队,只有在经过了战场的洗礼,能够经受得住硬仗恶仗的考验,才是真正优秀的军队。
虽然汉军取得了以三万碾碎闽越十五万大军的骄人战绩,虽然汉军顺利的平定了东胡,把白山黑水收入版图,可是,这几仗,没有一仗称得上硬仗恶仗。
闽越的军队,东胡的军队,装备差,训练不行,与汉军不是一个级别的,汉军虽然胜了,却无可称道。
在汉朝周边,唯有匈奴的军队最是强悍,是汉军最主要的对手,用匈奴来作试金石,检验汉军的战力,再好不过了。
要想击破匈奴,汉军要打的仗还有很多。毕竟,匈奴的国土非常辽阔,漠北、漠南、河套之地、河西走廊、西域,其地域之辽阔不在汉朝之下,兴许比起汉朝还要广阔。匈奴能够动用的军队没有百万之众,也差不到哪里去。
有如许之多的仗要打,其中不乏硬仗恶仗,若是汉军没有经过硬仗恶仗的洗礼,这于汉军极为不利。
而眼下,侯产儿率领三万军队赶来,正好拿来检验汉军的战力。
再好的谋略,归根结底,需要在战场上真刀真枪来检验,若是周阳准确的把握了汉军与匈奴战力的差别,排兵布阵方面,就会更加精准,更加有效。
“大帅,末将愿往!”
李广他们纷纷请战。
自从汉朝新军组建以来,七年过去了,就没有真正的硬仗,这一战的规模并不大,其意义却是极为重要,李请他们人人眼里闪着炽烈的光芒,战意高昂。
“好!”周阳大声赞好:“你们有如此战意,我心甚慰!”
“卫青,你率领一万骑兵邀战。”周阳点将了。
卫青是一个天才的统帅,虽然上过几次战场,可是,还没有经过硬仗的洗礼。天才,也是需要机会的,周阳决定把这个机会给他。
“诺!”卫青兴奋的领命,满脸红光,欢喜难言。
周阳不把机会给李广这些宿将,而是给他,那是对他的莫大信任,由不得卫青不欢喜。
“哎!”李广他们惋惜一声,却也没有多言。
“卫青,你要听好了,此战意义非凡,你一定要打好。”周阳脸一肃,大声道:“一,要让匈奴把最强战力发挥出来。二,我军要打出威风,打出最强战力。三,还要最小的伤亡。”
一连三个问题,李广他们听得直咂舌,周阳这是典型的又要马儿好,还不给马儿吃草,世上就没有这样的事。
兵法的要诣,就是以长击短,用自己的长处来攻击敌人的弱点,就没有放手让敌人把最强战力发挥出来的事情,可谓开了兵法之先河。
数年前的雁门大战,若周阳不利用暴雨限制匈奴的骑射,而是任由匈奴发挥出最强战力,汉军不可能取得胜利,早就给匈奴碾成了碎片。
这一命令,是违背兵法要诣的,可是,李广他们不仅没有反对,反倒是大声赞同。
原委在于,如今的汉军早已不是数年前的汉军了。那时的汉军,战术落后,装备差,骑兵短少,行动迟缓,没有与匈奴硬碰硬的实力,只能依托城池进行防守。
而眼下,汉军已经具备了这种实力,这是翻天覆地的巨化!
“大帅放心,末将一定尽力!”卫青大声领命。这三道命令,虽然难度不小,可是,卫青有信心做到。
为了让匈奴的战力发挥到最强,卫青并没有马上进攻,而是给够了匈奴歇息的时间。
侯产儿这些年精研汉人兵书,精通韬略,按照兵法,汉军应该趁他立足未稳之际,发起进攻,可以一举而击败他,甚至歼灭他。
侯产儿现在手里只有三万军队,虽然骁勇善战,人数太少,汉军一拥而上的话,他会付出高昂的代价。
可是,汉军并没有这么做,而是毫无动静,侯产儿不由得惊疑起来了:“周阳捣什么鬼?”
要是换一个人如此做,侯产儿一定会讥嘲为无能,不懂兵法。可是,这是周阳,是以弱胜强,以少胜多,以二十万汉军大败匈奴的名将,他可不敢有这想法。
前思后想,却是想不明白,要他不惊疑都不行了。
他做梦也是想不到,周阳竟然要反其道而行之,不趁他们立足未稳,人困马乏的时间发起进攻,而是任由他们歇息。
时间在侯产儿的惊疑中度过。一个时辰后,匈奴吃饱喝足,不再是疲惫不堪,战力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。
对于一支长途行军的军队来说,在如此之短的时间内不可能恢复好。可是,这是匈奴,自小在马背上长大的,骑马行军,对匈奴来说,那不是个事,对他们没多大的影响,只需要吃饱喝足,喘口气便行。
“隆隆!”
如雷的蹄声传来,汉军的营门打开了,一队队身着铁甲,只露一双眼睛在外面的汉军骑兵开了出来。
汉军队列整齐,人如龙,马如虎,气贯虹,声威不凡。
“好!”侯产儿看在眼里,瞳孔一缩,忍不住称赞一声。
自从长城大战之后,汉朝之所以没有乘胜追击,给匈奴以痛击,原委就在于,汉朝没有足够的骑兵,没有一支能追入大漠深处的精锐之师。汉朝这些年来,集中人力物力财力,倾尽全力,打造一支精锐。
对于此点,匈奴是知道的。尽管汉朝严格保密,仍是有些零零星星的消息泄露出来,虽然不是重要的消息。
特别是崇谷一战,三万汉军碾碎十五万闽越军队,当消息传来,匈奴着实惊讶不已。虽然闽越军队全是步兵,装备差,战力不行,毕竟是五倍的兵力优势,竟然给汉军一天之内就杀得大败,堪称奇迹,失败如此之速的奇迹。
当时,军臣单于召集大臣商议,最后一致认定,即使汉军再能打,匈奴也不是吃素的,何惧之有!
从此以后,匈奴加大对汉朝新军讯息的搜集,可是,由于汉朝的保密做得非常好,他们的收效极微。
侯产儿眼光独到,一瞧便知,这支汉朝骑兵战力惊人。别的不说,光是这种盔甲,就足以让匈奴黯然失色。
看看汉军亮闪闪的盔甲,再看看身着皮甲的匈奴兵士,侯产儿有一支乞丐面对富翁的感受。皮甲的防护力不强,比起铁甲就差得太远了,侯产儿暗中惊叹:“大匈奴的弓箭能对付?”
箭术,是匈奴的看家本领,若是不能破汉军的盔甲,这对匈奴极为不利,是以侯产儿首先想到的便是箭术。
再一瞧汉军,背负硬弓劲矢,这和当年没什么区别。当年那一战,经过周阳的整顿,汉军骑兵骑射了得,背上一把硬弓格外显眼。
汉军腰间不再是汉剑,而是一把未出鞘的刀。侯产儿没有见过环首刀,可是,他的眼光不错,略一转念,便知这是一把份量不轻的刀。
在马上砍杀,是用刀方便,还是用剑更有优势,匈奴是再清楚不过了,当然是用刀方便。可是,这种刀没有见过,其战力又如何呢?侯产儿不由得大是惊奇,很想马上弄明白。
汉军兵器钩上的长矛,仍是那般闪亮耀眼,矛光锐利异常,闪闪发光。对汉军的长矛,侯产儿亲身领教过了,威力巨大,有长矛在手的汉军骑兵,可以占到很大的优势,能给敌人制造足够大的混乱,便于接下来的砍杀。
长矛还是那长矛,唯一不同的是,这一万汉军全部装备了长矛,不再象当年那般,只有建章军装备长矛,其余的汉军骑兵只能用长戟充数了。
“汉人有长矛,大匈奴的勇士有铁心树木棒,不惧!”侯产儿倒不把汉军的长矛放在心上,虎目圆睁,找寻汉军的手弩。
当年的大战,匈奴在汉军手弩下吃的苦头不小,侯产儿至今还很清楚的记得当年的情形,不计其数的匈奴给汉军手弩射杀,发出临死前的惨叫。
对汉军的手弩,匈奴很眼红,那是利器,匈奴一直想拥有,可是,由于没有发达的科技,至今只能是想想。
汉军骑兵人手一把手弩,这与当年没有区别。不同的是,如今的手弩似乎块头要大些。当年汉军所用的手弩,那是给步兵用的,周阳临时调给骑兵使用。
两军对阵冲杀之际,手弩的射程越远,优势越大,可以远远射杀敌人。周阳特的要求,手弩的射程要远些。经过汉朝工匠的努力,完全达到了周阳的要求。唯一的缺点,就是手弩的个头稍微大些,份量要重些。
个头大,份量重,加重了汉军的负担。可是,好处也很明显,那就是如今手弩的射程比起当初的手弩,要远上近三分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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