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孙归哈哈一笑,行了个军礼,带着三个部将,一路小跑地溜下城去,慕容超问道:“国师,为何不允许公孙将军突击敌阵呢?以前的驰射破敌,不都是利用箭阵打乱敌军的前锋,然后驰骑突击吗?”
黑袍摇了摇头:“北府军是天下精锐,敢以这区区万人为前锋,重兵护住两翼,那一定是对自己前军的作战能力,有充分的信心,我不认为只靠五千弓骑就能真的击溃他们。不过,让公孙将军试试也好,也能看出敌阵的虚实。”
公孙五楼骄傲地说道:“国师,我大哥的这五千部下,可是大燕的精锐,几个月前可是横扫晋国的江北六郡,一路横扫,直取盱眙呢,从没有遇到过敌手,你且好好看,他们是如何击破晋军前锋的。”
黑袍冷冷地说道:“公孙将军,这么快就忘掉昨天的事情了吗?上次突袭得手,打败晋国的地方州郡驻军,不代表碰到北府军主力,也能同样如此,我相信很快,你们就会见到敌军的实力了。”
晋军大阵,前军。
刘敬宣骑着黑龙战驹,重铠之外,披着熊皮,不戴头盔,整个脑袋都套在那熊口之中,这让他看起来,仿佛是一只骑在黑马之上的巨熊,他的目光冷冷地看着前方,那海洋一般,横向列阵二十余里,布于临朐城下的燕军大阵之中,来回驰骑,鼓角喧天,而前方的步阵,正迅速地向着两边移动,辟闾道秀的眉头一皱:“好像是敌军骑兵要出动了。”
刘敬宣点了点头,一举右拳,身后的传令兵们迅速地扬旗吹号,刚才还稳步向前的军阵,所有的将士几乎同时收住了向前的步伐,停在原地,看着五里之外的敌军大阵之中,来回变化。
刘敬宣看了一眼对面,数千骑兵,冲到了阵前,开始布阵,他们或五六十骑,或百八十骑一群,多是皮帽兽袍,少数人装备了硬皮甲套在身上,人人手中持着复合骑弓,左右两侧的马鞍之上,挂着至少两个箭囊,不少人开始用各种嚎叫之声给自己打气,一片狼号之声,响彻大地,而一面“公孙”字样的黄色将旗,从城门处驰出。
辟闾道秀惊呼道:“是公孙归的兵马。”
刘敬宣轻轻地“哦”了一声:“就是公孙五楼的哥哥公孙归?”
辟闾道秀正色道:“不错,正是此人,他跟那个只会拍马的弟弟不同,在燕军中,也算是一员勇将了,而部下多是以前燕国宗室慕容法的部下,可谓精锐,虽然多是弓骑兵,但速度非常快,上次掠夺大晋的江北的,正是这支部队,将军,不可轻敌啊。”
刘敬宣的眼中闪过一丝冷芒:“好极了,冤家上门,正好给我们报仇的机会,道秀兄弟,这回你就好好看看,我们北府军是怎么打仗的!传令,按计划行事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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