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属下以为,我军现在兵乏马困,不宜四处奔波,所以用方案一最为稳妥。”周天寿道。
“对,为了减少将士伤亡,方案一最为稳妥。”众将也附和道,他们当中没人担心北平城有失,因为北平城内虽然只有数千驻军,还有数十万百姓,真有人攻城,马上就能动员到数万民兵,城头上又装有火炮连弩猛火柜等众多守城兵器,守十天半个月不成问题的。
“嗯,方案一倒是稳妥,不过咱们北平军兵力不足,战局拖得越久,变数就越大,对咱们就越是不利。”万磊扫了众人一圈,又道:“明军虽然新败,不过尚有数万军队屯在周边,朵颜三卫和鞑靼部随时都有可能南下趁火打劫,所以,我们要战决,用一场大胜来告诉这些蠢蠢欲动的人:咱们北平军不是好欺负的!”
“先生,您的意思是?”一参谋长问道。
“全军休息一夜,明天一早,就地与辽军主力决战!”万磊一挥手,又正色道:“辽军主力是虎,那些乱七八遭的军队只是伥,把虎打掉,伥也就无法生存了。”
“就地决战,只怕伤亡会很大...”一个部将有些担心地说道。
“战局拖得越久,对我军就越不利,伤亡也会越大,如今只能在两害之间取一个轻的。传令下去,明天凌晨五点全军集结出战,我本人也亲自上阵,务求必克辽军!”
既然万磊的主意已定,下面的部将们也不再多说,只是商议了些作战的细节问题,就各自回营去准备了。这时赵雪儿已经给万磊裹好了伤,一边帮他穿上衣服,一边埋怨道:“明天又要上阵,早知道这样,我就不帮你包裹伤口了,反正明天又会有新的。”
“旧的不去,新的怎么会来呢。”万磊却是哈哈一笑。
“喜新厌旧的臭男子,不理你了。”赵雪儿白了万磊一眼,就快步离去了。
时近午夜,万磊只是和衣趟在坐毡上假寐了一会,天边就现出了鱼肚白,军营中的将士们就已经起床,吃过早饭就开始集结。万磊只得伸一个大懒腰,起身穿上那厚重的盔甲。
军旅生活就是如此,一个字:苦!作为军队的一员,万磊从来不搞特殊性。他坐到一群士兵中间,跟他们一起吃着压缩饼干,并拉了几句家常,这才回到一军主帅的位置上。
早上四点半左右,全军就已经集结完毕,由于军营分成四处,各军之间距离有些远,不过归万磊主领的军队却还是有一万人之多。万磊在阵前来回走动着,审阅着手下的将士,他们的脸上或许有倦容,但是眼中尽是战意;他们的身上或许挂了彩,但是握着兵器的手是无比地坚定的。
“出击!”没有多余的话语,万磊拔出战刀对着晨曦一指,一枚信号弹射向天空,附近的四支军队皆是同时出击,一场大战就此展开。
或许是因为害怕被北平军炮击,辽军的阵营与北平军一样,分成四营,每营之间间隔很远,所以战斗一打响,就形成了一对一之势。万磊所部正对面的,就是辽王朱高煦所亲领的辽军主力,有一万五千多人,兵力比万磊部多。
而两军对垒,辽军也没放松戒备,在就北平军起冲锋之时,辽军就已经获悉,将士们迅集结,并快组成战阵迎击。
“杀!”两军相距五百米时,辽军也高喊着口号冲杀过来,作为资深的精兵部队,辽军深知:对付骑兵,只能用骑兵,两支骑兵对战,就如尖芒对麦芒,没有什么花招可以玩,谁更猛谁就赢!
一个呼吸之间,两军就已经相距三百米,两军都是搭弓上箭,对着对方就是一通齐射,一些躲闪不及的人马中箭,纷纷倒地,躲过弓箭袭击的,依旧不要命地向前冲杀。
“砰!”两军前锋第一次兵器相交,两头战争猛兽开始近身厮咬。辽军朱高煦部虽然人多,不过铠甲明显逊于北平军一头,虽然勇猛程度与北平军相当,但是还是非常吃亏。
在高抽击下,北平军将士所用的全钢制的狼牙棒砸断辽军用的木制狼牙棒,甚至连铁制的铠甲都能撞开。而辽军的狼牙棒打到北平军钢制的铠甲上,除了能使对方略微震伤之外,并没有实质性地杀伤。这样打下去,辽军当然要吃亏。
朱高煦横刀立马于阵后观战,并没有亲自上阵厮杀,他见已军略处于下风,心中不免有些着急,他可是知道的,他手上这支一万五千人的军队是他最后的本钱了。这支战斗力最强的军队都落于下风,那其他军队恐怕也讨不到好去。
“殿下,请看那边,那人头盔上系着红巾,与其他人明显不同,或许就是敌将!”朱高煦身边的道衍惊喜道,不过这也难怪,北平军实在不一般,将士都用相同的铠甲兵器,很难从服装上分辩出谁是将领,一直搞不了擒贼擒王。这一次他眼尖,现万军之中居然有一点红,自然喜不自胜。
“红巾?”朱高煦顺着道衍所指的方向,果然看到万军之中有一点红巾在随风飘舞,而那个红巾骑士的四周,有很多黑巾骑士,而这些黑巾骑士十分勇猛,与辽军的老行伍对战,一点都不落下风。
“马三宝,你带上神机队,去偷袭那人!”朱高煦一声令下,一支十数人组成的骑兵就离阵而去,而这些人手上拿着的不是马刀狼牙棒,而是一根黝黑的铁管,别看这玩意像烧火棍,它们其实是突火枪,要人命的玩意儿。
头顶红巾的自然就是万磊,他左一棒右一箭地击杀着靠近的敌兵,杀得正欢,自然不知道危险在悄悄地靠近。而离他最近的是赵雪儿,她也杀得兴起,手上的钢枪上下翻飞,连扫带挑,不停地把敌兵击落马下。突然,她的眼角闪过一现火光,她忙转头一看,就见十几个黑洞洞的枪口出现在几十米外,正对着这边。
“哥,小心!”赵雪儿一声大叫,身子猛然向前扑,直接撞到万磊的身上。而就在这时,砰砰的枪声响起,数十颗弹丸飞射而来,直接在万磊坐下的大黑马身上射出十几个血窟窿,大黑马一声悲鸣,倒地不起。
四周的北平军将士们听到枪声,又现万磊的坐骑重伤倒地,所有人都傻眼了,脑子里顿时都是一片空白,忘记了自己身处战场,不记得敌人就在身边,刀枪就要砍到身上。
一直以来,万磊不只是北平军的创始人,还是北平军的精神支柱,如果支柱都倒下了,那还打什么?
就在北平军集体愣的功夫里,辽军起了疯狂的反扑,远处观战的朱高煦见状大喜过望。他可是跟北平军交手多次了,哪怕是寡不敌众,北平军都未曾愣过,这个时候居然集体愣了,可见那头顶红巾的家伙身份不一般,说不定就是北平军的统帅。
不只是朱高煦高兴,偷袭得手的神机队也大喜过望,把放过的突火枪一扔,抽出马刀就冲向倒地不动的红巾骑士和黑巾骑士,马三宝想砍下他们的头颅,看看究竟是什么人。
而就在马三宝靠近之时,那两个本来抱在一起的人突然一跃而起,长刀出鞘划出一道寒光,直接从马三宝的腰间划过,马三宝双眼惊骇地瞪着,身体顿时分成了两截,倒在了地上,而那红巾骑士一跃上马,冲着身边的黑巾骑士大呼道:“上马,再战!”
“好,再战!”黑巾骑士一声尖啸,一匹青马急奔而来,她一跃上马,手上的长枪横扫身边数名敌军。
四周的北平军将士看到这一幕,如打了鸡血一般,高呼着万岁,向身边的敌军扑杀过去,如猛虎下山一般...
“万岁?!”朱高煦见战场上的局势顿变,双眼死死地盯着那个疯狂冲杀的红巾骑士,嘴里叫道:“是他,就是他。来人啊,传本王号令,全力击杀那红巾将军,得其级者,赏银万两,官升三级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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