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s: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,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,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“qdread”并加关注,给《佣兵的战争》更多支持!
高扬和十三号打了一辆车,返回了曼哈顿,而且回去的时候虽然不是原路返回,却也离着伏击圈不远,一路上他们没见别的,只看到了一辆接一辆的警车和消防车还有救护车呼啸而过了。
高扬回到了他停车的地方,开上了布鲁斯的那辆野马后,和十三号穿过了曼哈顿到了在泽西市的汇合点。
汇合点在泽西,选这里是因为离着机场近些而已。
在一个汽车旅馆里,撒旦的众人重新见面了。
敲开了门,发现一个不少的全都回来了之后,高扬打了个响指,笑道:“伙计们,复仇名单上可以-优-优-小-说-更-新-最-快--划去一个人的名字了。”
高扬说完之后,不大房间里响起了击掌的声音,挥了挥拳头之后,高扬笑道:“我有些事要宣布,不过在这之前,我得先解决客人的问题,嘿,洪特先生,你有什么打算吗?”
路德维希脱了个光膀子,他的咽喉偏下三公分的位置上有一大块淤青,肿的老高,看起来很是吓人,不过应该没有骨折,以高扬的经验来看,充其量过个十天半月的肿块就能消下去。
路德维希扬了下手,道:“我能有什么打算?我是被保释出来的,而我犯的事证据确凿,最多半个月就会开庭,如果我不是离开美国的话,就只好坐牢去了。”
高扬笑道:“你犯了什么罪?重罪吗?”
路德维希耸了耸肩,道:“抢劫,不算太重,不过估计怎么也得在监狱里待个三四年吧。”
高扬坐了下来,拿起了一瓶矿泉水喝了一口后,舒了口气,道:“我渴坏了,好了,继续说你的事,大块头,你似乎喜欢监狱里的生活?”
路德维希指了指自己的鼻子,道:“看看我,我的朋友被托姆勒那个狗*养的干掉了,我没有家庭,没有亲人,没有孩子,没有钱能让我过花天酒地的生活,所以除了监狱,你还有更好的选择推荐给我吗?”
弗莱笑道:“难道这就是你选择住在监狱里的理由?”
路德维希摊了摊手,道:“当然不是,伙计,看看我的块头,看看我的肌肉,然后你要不傻就该知道我可是个老佣兵,伙计,我喜欢监狱,是因为我进了监狱之后,能遇到一大帮人渣,比我还要烂的人渣,我可以随意揍扁他们,我可以在监狱里拉起一帮人称王称霸,和各个帮派打来打去的消磨时光,对于一个孤独的老混蛋来说,还有比监狱更好的去处吗?”
安迪何哈哈一笑,道:“对于一个老佣兵来说,你太失败了,抢劫还会被人抓,啧啧,太失败了。”
路德维希一脸不屑的道:“得了吧,你以为抢钱是那么容易的?伙计,现在是刷卡的年代,谁他妈会没事儿带一大笔现金在身上,我就是抢个三五百块爽一爽,然后等着被送进监狱就行了。”
说完之后,路德维希一脸感慨的道:“现在我适应了监狱里的生活,出来反倒是不知道怎么办了,不过十二年前,我可不是主动进去的,法克,倒霉啊,我去抢银行的时候,谁他妈知道那天正好是警察发薪水的日子。”
一群人不禁全笑了起来,崔勃笑道:“然后呢?你被几十把枪对准了?”
路德维希撅了撅嘴,道:“没错,但我拔出了手枪时,至少他妈有三十把枪对准了我,我又不是枪神,何况那场面枪神也得跪,于是我就乖乖的被送进了监狱,还被评为了什么十大蠢贼之首,法克!”
一群人哈哈大笑,而高扬在大笑的时候,突然道:“不对啊,你不应该这么穷的吧?你原来是不是把托姆勒卖给了一个情报贩子?如果没错的话,你怎么会穷到需要抢银行?”
路德维希看了看高扬,道:“没错,我当时是把托姆勒的消息卖给了一个情报贩子,不过区区四千块钱,够干什么了?我把钱花光后转身就进了银行,后面的你们就知道了。”
高扬愣了一下,道:“你说什么?你卖情报得到了多少钱?”
“四千啊。”
“不是四十万?不是四万?是四千块?四千美元?”
“是啊,四千美元,只是几句话,还能换多少钱?”
高扬往起一跳,大声道:“法克!贾斯汀这个狗*养的奸商!”
路德维希奇怪的道:“怎么了?”
艾琳笑了笑,道:“没什么,我们的头儿只是感慨一下,顺便告诉你,你卖的那个情报至少价值四十万美元。”
高扬点了点头,道:“没错,你卖的哪个情报,我是花了四十五万美元买来的,而且我一直觉得很便宜,因为卖家跟我要一千万的。”
路德维希怔了怔之后,也是往起一跳,怒声道:“法克!该死的奸商!”
高扬摆了摆手,道:“行了,人家就是靠这个吃饭的,别骂了,嗯,对我而言,四十万美元确实不算贵,因为这个情报派上了决定性的作用嘛,虽然让贾斯汀赚了差不多一百倍还多的利润,不过也值了,好了,我们继续你的问题。”
广告位置下